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材料竞价销售二次公告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材料竞价销售二次公告
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材料
竞价销售(二次)公告
1.项目名称: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材料竞价销售(二次)
2.项目编码: B320*****050394*****513
3.出售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竞价物资明细:EDTA、苯磺酸、三乙醇胺、OP乳化剂、氢氧化钾、亚硝酸钠、氢氧化钠、固化管一批
5.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废旧物资回收经营项目。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徐州泉城新区分理处
本次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电汇时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竞价前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对公账户转入,不允许以私人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必须与参与竞价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无息退回;如未中标,竞价人申请竞价保证金退款后无息退回。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8日
2.报名方式:竞价人首次须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bid.xkjt.net)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
3.注册、审核、咨询电话: 0516-********。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投标的,责任自负。
五、现场勘探
1、勘探时间:2023年10月8日
2、竞价人勘探现场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等)。
3、需要勘探现场请提前与现场勘探负责人联系,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两人,现场勘探费用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9:30。
竞价人在竞价开始前,先登录“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点击进入“销售竞价室”,签到后进行线上轮番报价,报价均为含税价。
七、竞价规则
1. 竞价人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竞价人的后一次报价应当高于前一次报价,步长为50元。竞价期结束后,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2.在报价截止前1分钟内,如有竞价人报价,系统会自动延长竞价时间3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最后三分钟内没有竞价人出价时,竞价结束。
3.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以最先提交的最终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注意事项
1.徐矿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布的竞价物资的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出售以实际装运数量为准。
2.竞价人须在规定竞价起止时间内进行报价,逾期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3、同一控制人的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同一人不得代表两个及以上单位,同一单位不得授权两个及以上竞价人参与竞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竞价人网上所报价格为我单位收取的货款总价(含13%税)。
5、合同期内价格不再调整。
6、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签订合同,先交款后提货。
7、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在发货现场使用氧气、乙炔等明火分解、切割货物。
8、拆除、装卸、运输、外围关系协调等一切费用及发生的安全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凡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买卖协议,对中标人未拉运或未拉运完的物资另行处理;竞价人两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废旧物资处理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索赔,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竞价资质的;
(2)相互串通报价或者采用不正当竞价手段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拒签、变更、不履行协议或者终止购销协议的;
(4)在发货环节弄虚作假,采用各种手段盗取物资的。
九、联系方式
出售人:江苏新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刘女士(招标) 陈先生(现场勘查)
2023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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