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社会化考试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社会化考试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3 年度社会化考试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DQ-HW-2023-29号

项目名称:2023 年度社会化考试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8

最高限价(元):2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 年度社会化考试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提供的社会化考试场以及考试设备、考试车辆等,凡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建设标准验收通过并公示的和田地区辖区和田市的驾驶人考试场均可准入;科目二:小型汽车(C1/C2/C5/C6)2元/人;大型汽车(A1/A2/A3/AB1/AB2)10元/人;科目三:小型汽车(C1/C2/C5/C6)4元/人;大型汽车(A1/A2/A3/AB1/AB2)12元/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是否提供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提供合格的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场验收报告,且满足招标项目的需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段时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无欠税证明);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个人明细单(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情况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有意向参与此项目开评标的供应商,请进入政采云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第三条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响应该条款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公安局

地 址:和田市迎宾路 691 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购买服务 社会化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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