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231BA******* | ||
项目地址: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公告名称: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注意事项: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下方链接: 1. 企业注册:https://www.szygcgpt.com/yg-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 2. 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https://www.szygcgpt.com/capt/ca 三、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www.szygcgpt.com 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阳光采购平台客服电话:0755-********、0755-********或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10-********; 四、企业注册信息审核电话: 0755-********,CA申请联系电话: 191*****742、191*****402; 五、下载应用软件请到官方网址:用户指南→工具下载(下载驱动、招标文件编辑工具、投标文件编辑工具); 六、保证金收退及发票管理联系电话:0755-********、0755-********; 七、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八、招标文件内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 九、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框架协议期限1年(单次服务期限自提供服务时间起至单次服务项目期限届满,服务结束时间不受框架协议期限限制) | ||
招标/采购范围: |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
资格条件: | 1.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禁入行为,在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财产未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在深圳有办事机构和业务团队,提供办事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扫描件及业务团队证明材料(如社保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的相关材料)。 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须入围过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全国知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中介机构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应当为本次采购提供固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人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其中应当指派至少【1】名合伙人、【3】名执业律师(含合伙人)作为主承办人员(①合伙人身份证明应附律所盖章证明文件原件;②执业律师应附律所盖章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7.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的主承办人员中须有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服务过五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或全国知名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且具有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重组业务、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基金化业务、股权投资业务等业务的法律服务经验;投标人团队中必须配备有金融类案件诉讼经验的律师(服务经验及诉讼经验需提供服务合同或司法文书作为相应证明)。 8.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全面性,投标人第一阶段入围后,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资格,已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的,解除该《采购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要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出现不符合上述1-7项任一一项或多项资格条件的; (6)招标人对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服务评价为“差”等的。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解除《采购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的补充采购,并且在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所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 | ||
联系人: | 游川 | ||
联系电话: | 188*****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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