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的通知
巴青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关于公布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中)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的理念、方式,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通过先行承诺、先办后补、容而不缺的服务方式,有效节省企业群众办事时间,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打造“容缺有温度、受理有速度”的服务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要求,我县梳理出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形成了巴青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本次共梳理容缺受理事项30项,现予以公布,自即日起正式实施。
公布后,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承诺书+告知书”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以更好更优的服务意识推进“容缺受理+承诺书+告知书”各项工作,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审批服务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附件1:《政务服务容缺受理事项目录》
附件2:《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告知书(范本)》
巴青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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