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沥青材料招标公告

路面沥青材料招标公告

G310洛阳市境(市区段)改建工程路面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批复,并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116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3]764号文批复,招标人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地方配套。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代理人”)受洛阳市公路管理局(下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G310洛阳市境(市区段)改建工程路面沥青材料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4]69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划分见下表:

标段号
估算数量(吨)
对应路段及桩号
交货地点

G310SQLQ.1
道路石油沥青70号A级7800吨

改性沥青7900吨
K26+225~K61+400
工地沥青拌和站

注:以上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因图纸评审、优化设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量规模变化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2本次招标的改性沥青的基质沥青采用A级道路石油沥青70号,且不得低于技术规范中对道路石油沥青的技术指标要求。

2.3本次采购招标的供货期预计为8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

(3)年道路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

3.2投标人若是沥青生产企业的代理商,则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年道路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沥青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2)进口沥青的授权代理商须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进口沥青必须有合法的进出口手续;

(3)授权的沥青生产企业(进口沥青除外)必须符合上述3.1(1)(2)款的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接受网上报名,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5年 12 月23日至2015年 12月29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0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om)申请会员,并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UK(含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登陆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标段(现金),售后不退。

4.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在网上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投标人报名时应先将本项目授权书发送至招标代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13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 1 月13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会展中心西附楼5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洛阳市玻璃厂南路44号

联 系 人:赵女士、王女士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镇(Lyszfcgj0703)

电 话:186*****109

邮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

标签: 公路 路面 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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