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市商务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北京市商务局制定了《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现将文件进行转发(见附件),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时限
申报主体自筹资金对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农村地区便民商业网点进行改造,改造完成一批后,应最晚于2023年10月24日前报区商务部门对申报材料初审确认。2023年10月24日以后改造完成的网点,可纳入次年申报。
二、项目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应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报送区商务局,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大兴区商务局707 联系方式:010-********)
三、项目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参与农村地区便民网点改造的大型电商、连锁流通企业等。
四、其他说明
以上项目可直接咨询市商务局相关处室。
附件:北京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23年农村便民商业网点改造提升项目的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zip
北京市大兴区商务局
2023年9月25日
标签: 便民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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