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
行政区域 麻城市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7: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0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0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预算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4*****882
采购单位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站前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谭先生 188*****070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陶先生 134*****882
附件:
附件1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YYG-2023-CG-1

项目名称: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麻城所指挥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③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否则是无效投标。

④供应商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⑤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电子证书)证件齐备、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本采购项目相关内容。(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证书)(3)供应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提供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如有)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还需提供加盖业主单位鲜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4)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自行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300元/本。(携带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否则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铁路公安局麻城公安处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站前路26号         

联系方式:谭先生 188*****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联系方式:陶先生 134*****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  134*****882

 

标签: 指挥室改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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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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