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 2023NCZ(GY)******
项目编号: D6404-202*****000003
项目名称: 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752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二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752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三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3 | 详见招标文件 | ******.00 | |
数量合计: | 1507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特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具备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测绘资质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工程等;二标段:投标人需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公示名单》 或《宁夏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检测机构,完成采购人指定的土壤样品测试化验、样品制备等相关工作。 注:第(4)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 2023-09-07 23:59:59 至 2023-09-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3-10-0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按1键咨询。 2.投标人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按项目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0951-******* 咨询。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按要求进行远程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或集采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对三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固原市隆德县县城
联系方式: 095*****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和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金城阳光佳苑11号楼
联系方式: 177*****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银库
电话: 095*****98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红梅
电话: 177*****31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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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0003-1]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标段.NXZF">[D6404-202*****000003-1]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一标段.NXZF |
202*****000003-2]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二标段.NXZF">[D6404-202*****000003-2]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二标段.NXZF |
202*****000003-3]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三标段.NXZF">[D6404-202*****000003-3]2023年隆德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三标段.NXZF |
代理机构 :宁夏和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3-09-07
标签: 全国第三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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