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和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给水、排水、电气及消防材料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和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给水、排水、电气及消防材料竞价采购公告
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和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给水、排水、电气及消防材料竞价采购公告
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本公司特向社会公开竞选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和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给水、排水、电气及消防材料供应商。现通过现场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以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和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给水、排水、电气及消防材料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等相关建筑材料内容;
3、仅限江西省范围内的企业参与投标报价。
二、采购需求、控制价和供货期
2.1、采购需求及控制价
序号 | 区域 | 采购项目 | 规格 型号 | 工程量(暂定) | 含税控制单价 | 含税控制价小计(元) | |
1 | 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 | 地下室水电及消防和主楼水材料 | 详见附件1 | *******.72 | |||
2 | 人才公寓市政安装工程电材料 | *****.43 | |||||
3 | 人才公寓市政安装工程水材料和市政室外消火栓管网 | *****.46 | |||||
4 | 人才公寓地下室电气材料和主楼电 | *******.54 | |||||
5 | 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 | 厂房+仓库给水材料 | 详见附件2 | *******.26 | |||
6 | 卫生间给水材料 | *****.11 | |||||
7 | 厂房+仓库排水材料 | *****.89 | |||||
8 | 电气 | 套管材料 | ******.80 | ||||
铜接头材料 | 794.24 | ||||||
桥架材料 | ******.57 | ||||||
消防 | ******.69 | ||||||
9 | 灯具、开关、插座材料 | *****.90 | |||||
招标控制总价(元) | *******.61 |
注:
2.1.1、以上产品控制单价均含税(13%的税点)、含上车、含运、含卸车(采购人指定地点)及相关配套辅材等一切费用(即包干价)。以中标单位的信息为准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1.2、各潜在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和招标总控制价,否则均按作废无效报价处理,不参与排序。
2.1.3、产品质量要求:所有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如:GB *****-2009、GB/T *****-2017、GB/T *****-2017等国家相关标准),需达到国标质量验收标准,现场随机抽样检查,检验必须达到合格及以上,需符合国标的需达到国标质量验收标准,否则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1.4本项目工程量暂定,具体工程量以采购人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为准。
2.1.5品牌限定为:详见附件1清单和附件2清单。中标单位供货时的采购材料质量、性能、外观、颜色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及产品品牌非公告限定品牌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2.2、供货期: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中标人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应货物,延时超过3次及以上则中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经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剩余货款可由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供货。所有材料的价格均为固定单价,中标单位每项材料的单价报价不因市场价格的波动而进行调整,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报价。
2.3、付款方式: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需支付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合同履行时,货物到达现场并通过验收后支付至该批次货款的80%,每3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全部货物完成供应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货款的97%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金期满一年(从项目完工时间开始计算)后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且符合采购人流程要求的请款资料,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税率为13%)。
三、投标保证金
3.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采购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元整(保证金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
采购人指定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城县工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城支行
账 号:199*****1753
3.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9日下午17时之前。
3.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开标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3.4、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未在规定的时间到账,均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开标。
四、报价材料(所有报价材料均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应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报价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供应商)
4.1、报价单(详见附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4.3、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4.5、委托人现场报价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4.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4.7、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私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各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自行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址:http://ztb.jxfz.gov.cn/nc/)自行下载;
5.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
5.3、开标地点(报价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有意参加报价的投标供应商,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相关报价资料到开标地点签到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以受理。
六、其他
6.1、中标供应商供货时的材料质量、性能、外观等不符合国标质量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有不合格的产品,中标单位必须在48小时内及时完成更换,并保证检验合格。48小时内不能更换的或更换的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已供产品不予以结算该部分货款且已供应的该部分不予结算材料款,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2、本工程采用总报价最低价中标,若报价单的单价计算得出总报价与填写的总报价不一致时,采购人有权取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和报价总价两者的低值作为中标总报价,如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高于报价总价,中标单价按(1-报价总价/报价单价计算的总报价)同比例下浮计取,确定中标单价。投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供应商报价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排序前三名,若排序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如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排序第二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否则本次招标失败。
6.3、本项目签订书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交货,采购人提出发货通知后,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供货时需附带需附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资料进行确认,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和私章,如采购人需要验证原件,中标人应予以配合,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虚假响应情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6.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订立书面固定单价书面合同。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的,该中标供应商中标作废,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需缴纳中标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保函),若中标单位未在7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弃权,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黑名单并推送相关监督部门。如清单已供货款不足以抵扣已支付的预付款,采购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经采购人认定价格合理,有权选择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签订中标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单体项目供货完成且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5、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均按作废无效的报价处理且不参与排序。
6.6、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和法人私章,报价单需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单模板进行填写报价(详见附件,投标报价不允许手写,否则按废标处理),潜在的供应商,充分考虑相关因素,合理报价。
6.7、签订合同以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确定合同单价,中标单位的中标单价在本项目结算时不再因任何理由予以调整。本项目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以实际供货量为准。如产生不平衡报价,采购人有权根据投标总价修正投标单价。
6.8、中标的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并做好班前安全教育,严禁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材料损坏、丢失等,均由中标方全部承担,采购人概不负任何责任。中标的供应商,在整个供货全过程的人员安全责任及货物管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责材料供货全过程中的人员及货物安全责任。
6.9、中标单位供货时的材料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人要求的参数,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10、各投标供应商不得围标、串标、买标、卖标,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相关司法部门处理。
6.11、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采购人合同中另行约定。
6.12、潜在的投标单位若对本公告有疑问的请与招标代理联系(联系人敖琳:138*****403)。本次公告及清单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西万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南城县工创供应链管理有限司
地址: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东四路工创集团
联系人:丁先生
电 话:153*****052
代理机构:南城县建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维也纳18楼
联系人:敖琳
电 话:138*****403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报价单
附件1 南城县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一期项目材料采购清单
附件2 南城县智慧电子产业孵化园项目材料采购清单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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