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项目招商信息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项目招商信息
1 概况及招商范围
1.1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地下停车场位于天山区胜利路、新华路和燕尔窝路交口,是轨道交通1号线三屯碑站换乘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共地下两层,约有停车泊位三百余个。为更好地发挥地铁、常规公交、BRT换乘停车场商业效应,现就停车场对外诚招承租经营商。便利店位于水上乐园、海洋馆正门口北侧,面积约80平方米,独立门面,水电齐全,便利店对外诚招承租经营商。办公楼位于燕儿窝路6号,整层出租面积为763.09平方米,独立上下楼通道,水电暖齐全,现对外诚招承租单位。
1.2招商范围划分:
标段划分、租金估算汇总表
招商名称 | 标段信息 | 面积(㎡) | 个数 |
地下停车场 | 三屯碑项目地下两层 | 1 | |
便利店 | 三屯碑水上乐园门口 | 80 | 1 |
办公楼整层 | 三屯碑综合楼4楼 | 763.09 | 1 |
2 招商方案
2.1 招商方式
1、考虑到本项目资金全部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拟采用:公开招商,资格后审的方式。
2、设立谈判小组、评审小组。
3、谈判小组对意向承租单位进行初步竞争性谈判,在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后,形成谈判记录。
4、评审小组由出租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活动。评审小组总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评审小组分别为置业公司、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纪检干部负责现场监督公证)。
5、本项目将选取通过初步评审且报价文件符合出租单位要求的承租单位,排名第一的意向承租单位为最终承租单位。
2.2 发布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http://)上发布。
2.3招商地点
招商地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三屯碑地下停车场、地面商铺、综合楼4楼整层。
2.4招商时间及招商文件领取
2.4.1自发出招商公告20天后开标。
2.4.2招投商所需时间约20天。
(1)招商文件的获取时间
初定于2023年9月27日至 2023年10月10日18时(北京时间),有投标意向且符合投标资格的单位可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至招商单位领取招商文件。
(2)2023年10月10日至 2023年10月12日18时(北京时间),集中看现场。
(3)2023年10月12日至 2023年10月14日18时(北京时间),为答疑环节。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7日18时(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6 标书送达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承租方的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3.1.1地下停车场承租经营资质要求:
1、承租方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办函物业管理或停车场服务等内容的独立企业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诚信度。
4、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来具有类似经营承租停车场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承租经营模式。
3.1.2便利店承租资质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有相关综合商品类经营资质或批发、零售日用品、食品等资质的企业。
2、需提供公司(单位)营业执照。
3、经营食品相关的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4、信誉良好,无违约经营等不良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加盟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加盟合约书或相关资质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承租经营模式。
7、具有知名大型综合性的零售连锁企业优先。
3.1.3办公楼承租要求:
1、政府部门机构、无不良记录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2、出租楼层只能用于日常办公、会议、商务洽谈等合法文明不喧闹的办公用途,不得用于娱乐、健身、餐饮等场所。
3、有意租赁的独立法人单位优先。
4、对环境有影响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禁止招租。
4 投标报价内容
4.1 投标报价包含内容:
中标价格为该标的第一年年租价格。从第二年开始,年租价值在上一年年租价格的基础上按3%递增,本次招商期限为三年,装修期1个月,装修期不计算在租期内,从正式交付开始计算装修期。
5评分表
序号 |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1 | 报价 | 60 | 以本次最高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60*(投标报价/基准价) | 0≤m≤60 | |
2 | 近3年业绩 | 10 | 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 | 5 | |
有二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得10 | 10 | ||||
3 | 投标人公司简介 | 5 | 优 | 3 | |
良 | 2 | ||||
一般 | 0≤m<2 | ||||
4 | 对本项目针对性方案的独特性 | 10 | 优 | 5≤m≤10 | |
良 | 2≤m<5 | ||||
一般 | 0≤m<2 | ||||
5 | 安全保证方案、服务质量目标及承诺 | 10 | 优 | 5≤m≤10 | |
良 | 2≤m<5 | ||||
一般 | 0≤m<2 | ||||
6 | 提供产品的多元化、知名品牌,能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 | 5 | 优 | 3 | |
良 | 2 | ||||
一般 | 0≤m<2 | ||||
技术得分A1 | 100 |
6合同核心条款
1、租赁期限为3年,装修期期限为1个月,安装期不计算租金。
2、装修期间内供电等公共事业费须由乙方承担。
3、本项目续约经营期限为2年,乙方在经营期满6个月前提出续约要求,如乙方达到续约条件,则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
续约条件如下:
(1)租金及时到帐率: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每次缴纳租金及时到账率达到100%;
(2)整改及时:每次在接收到甲方正式整改通知后,整改完成时间不超过甲方书面通知规定的时间;
(3)合同期内乙方无其它违约情形;
(4)乙方同意续约期的租金在前一年租金价格的基础上,每年递增3%。
4、合同价款支付坚持“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每年一次性支付。乙方须在本期租金的租赁期届满日前10天,预付下期的租金。乙方支付每期租金后二十日内,甲方需提供相应等值增值税专用发票于乙方。
5、根据设施设备数量及功率,电费计价按供电部门电费收取,如供电部门对相关用电项目分开计价,则以供电部门届时实际调整的价格为准,加收标准不变;租赁期间通讯服务同与甲方合作的运营商有偿提供使用。
6、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7、合同期内:如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的阶段性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场地征用、场地禁入等通知,而造成的租赁场地网点撤销、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若造成乙方停业的,则停业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租金,恢复营业后,将停业天数据实延长,政府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8、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及公共事业费用,按时向国家各主管理部门缴纳税金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应由承租人缴纳的各项税费。
9、因监管需要,单独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管理要求,由乙方自行负责安装,甲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
10、乙方可设置与自身经营行为相关的自宣广告,严禁发布对外盈利性广告,且发布的自宣广告须经甲方同意,符合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乙方应确保广告设施的安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1、乙方在装修期和租赁期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排除安全隐患。对甲方日常运营及安全检查工作无条件配合,对甲方发现的相关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到位。
12、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甲乙双方按照年租金的30%负责赔偿。
7业务咨询
对招商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商人。
招商人:乌鲁木齐地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万女士136*****212、136*****565
标签: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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