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第三医院电梯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第三医院电梯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zfcgzx.daqing.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第三医院电梯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1,500,000.00元(其中电梯控制单价为5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或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从事电梯产品生产或经营)。

(2)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从事电梯产品生产或经营)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1)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2)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的税务登记证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提供投标企业的病床电梯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经销商参与的投标的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病床电梯B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为B及或以上)原件。

5、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原件或长期授权原件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在开标现场,该项目要求的授权或经销代理的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6、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相同型号电梯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由于采购单位为精神病人专科医院的特殊性,由院方派专人带领勘察现场,不得自行考察停梯进入。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含人身伤亡、暴力等突发事件方面的任何事故,责任自负。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或施工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洪文 联系电话:139*****899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对所投电梯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电梯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电梯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电梯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电梯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电梯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电梯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5年12月31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刘丹)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543000006

行号:********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投标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zfcg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zfcgzx.daqing.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zfcgzx.daqing.gov.cn/ 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电梯设备及工程技术参数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电梯

台数

载重

速度

层站

服务

楼层

F

冲顶

高度

底坑

深度

井道尺寸

提升高度

开门方式

备注

编号

(KG)

M/S

mm

mm

mm

m

DT1,DT2

2

1600

1.75

5

12345

4400

1700

2200*2820

14.4

旁开门

医梯集选

DT3

1

1000

1.0

5

12345

4250

1700

2200*2300

14.6

自动中分门

客梯单控


备注:拟采购的3部电梯要求同一品牌

二、资质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安装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级为B及或以上),其它一切挂靠施工或资质低的企业将被拒绝投标。且施工期间必须项目经理持有特种设备A2作业证人员每天在施工现场管理。

三、电梯技术要求:

投标方需按技术规格中的编号逐条对应答复,如果不逐条答复,既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接受偏离替代方案。

电梯技术要求

1、电梯主要规格

※1.l 电梯驱动方式: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变频器矢量控制

※1.2 曳引方式: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

1.3 通讯方式:总线或串行通讯

※1.4控制方式: 32位微机控制

※1.5门机系统:交流变压变频(VVVF)齿带传动门机

1.6厅门、门套:304不锈钢;

※1.7轿厢: 高度不小于2400 mm 。轿厢高:指从轿厢地板装饰完成面到轿顶板的高度(含吊顶厚度)。

※1.8顶层高度:见货物一览表

※1.9底坑深度: 见货物一览表

1.10通风设备:两侧或单侧轴流式风扇

1.11主操纵盘:一体式发纹不锈钢操纵盘

1.12外召唤盒:发纹不锈钢

1.13主服务楼层:1/F

1.14电源:动力380V,50HZ;照明220V,50HZ

1.15轿厢内配置:有操作面板、层站显示器、照明设备、轿箱扶手、通风装置。

1.16平层精度:±5mm。导轨(轿厢导轨、对重导轨):T形耐磨导轨,抗变形能力强。
1.17、对重装置:对重架要求制作精细,抗变形能力强,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采用滑动式导靴,对重铁不得采用工业废料,符合环保要求。
1.18、补偿装置:采用无声补偿链。
1.19、钢丝绳:采用电梯专用钢丝绳,安全储备系数≥12。

1.20井道照明:要求每部电梯每层安装一组井道照明装置。最高最低照明装置距井道上下端各为0.5米。

1.21远程控制: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电梯应具有远程可以具有远程控制功能接口

※1.22运行速度:其中Dt1!2速度为 1.75M/S

2、电梯开门方式:自动门、带有光幕

3、电梯机房位置:有机房,井道上方

4、厅门、门套:厅门及小门套均为发纹不锈钢,发纹不锈钢要求为304型号厚度达到国标。

5、轿厢材质:轿厢壁为发纹不锈钢;轿门为发纹不锈钢;轿厢地板为同质同心PVC地板;轿顶豪华型(中标供应商供货时提供不少于3套轿顶标准设计方案供业主选择,供货前确定),踢脚板、轿内操纵箱按各供应商所报电梯型号标准配置;操作面板发纹不锈钢轿箱。

※ 6 、电梯随行电缆:电梯轿厢随行电缆及视频随行电缆。(视频随行电缆及预留轿厢视频监控孔、监控头、机房至监控中心的通话线路材料及施工由投标人完成,监控头提供不少于3套供业主选择)。

7、医用直梯的基本功能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电梯必须含有(但不仅限于)以下功能:

7.1关门按钮

7.2集选错误信号

7.3开门按钮

7.4缺相及错相保护

7.5报警按钮

7.6超载装置

7.7轿厢照明、风扇自动关断功能

7.8双击按钮取消错误内呼

7.9轿内应急照明

7.10自动门

7.11外呼再开门

7.12门闩故障重复关门

7.13主层站开门等待时间可调

7.14门机(速度及力矩)可调

7.15多束光幕保护系统

7.16梯门堵转保护功能(限制关门力)

※7.17曳引机温度监控

※7.18五方通话系统

7.19红色点阵轿厢显示或液晶

※7.20火警紧急返回

7.21基站返回

7.22满载直驶

7.23优先运行(钥匙开关)

7.24钥匙锁梯

7.25故障时就近平层(非电源及安全回路故障)

※7.26群控/并联时召唤立刻自动分配

7.27启动补偿功能

7.28防捣乱功能(不超过最多内呼)

7.29防捣乱功能(空载时,消除剩余内呼)

7.30防捣乱功能(端站停层取消内呼)

7.31防捣乱功能(反向召唤自动消除)

7.32控制柜可锁主开关

7.33运行计时计数器

7.34紧急电动运行模式

7.35轿顶检修运行模式(高优先级别)

7.36各层站红色点阵楼层显示或液晶,及方向箭头显示

※7.37如有一台电梯故障,其余电梯自动继续运行(群控/并联)

7.38曳引机空转保护功能

7.39梯门未开则自动开往下一层

7.40开门再平层功能(TH>45m)

7.41低载重时本梯在梯群中优先分配呼叫信号

7.42消防员紧急操作功能

7.43提前开门,开门再平层

7.44光幕保护

﹡8安全设备

报价人提供的电梯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设备,且其应符合有关标准中的规定:

8.1、断相保护;

8.2、上、下终点开关和上、下极限开关;

8.3、缓冲器;

8.4、限速器;

8.5、安全钳;

8.6、紧急停止按钮;

8.7、层门安全设施

8.8、轿门安全设施;

8.9、对重保护网;

8.10、井坑爬梯。

四、技术配置,为保证产品的品质,病床电梯保证以下主要部件为同一品牌由电梯制造企业自主生产或为同品牌进口部件等(进口部件需提供以前产品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具体详见评分细则

※1.控制柜整柜;

※2.门机整机;

※3.曳引机整机;

为保证安装的电梯能安全使用,供货方应主动查阅相关图纸及深化二次设计;对在新电梯安装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负责。

五、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1

电梯

1、拆除原有三部医院电梯交给甲方,放到制定位置,更换1600kg高速医用电梯,两台并联,5层5站,额定速度DT1-2为1.75m /s,提升高度 14.4 米。医用客梯一部5层5站,提升高度 14.6 米,额定载重量1000kg ,额定速度为1.0m /s ,均为有机房电梯,兼具消防电梯功能。

2、此为特殊病区电梯所有部件必须保证原厂原装。安装期间要做好病区与电梯门口封闭保护,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

六、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

1.1 因本工程为改造工程,建议投标方进行现场探勘,电梯参数井道等尺寸以现场探勘为准。在施工中出现误差导致无法安装或工程量增加等情况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1.2设备合同签订前,由投标方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设计,复核土建尺寸;设备到货后,投标方工程师及安装队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1.3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4安装开始前,所有有关图纸及技术协议必须提供完整,并经采购单位确认。电梯的安装应严格按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有疑问或变更,须经采购单位同意。

1. 5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保护及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施工及使用人员的安全因素,预防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1.6安装工程的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按国家、黑龙江省及大庆市有关现行规定及采购单位、监理的要求执行。中标供应商须服从采购单位、监理等有关方面的指挥监督。

1.7安装前应做好开箱检验的各种准备工作,通知采购单位、监理参加,并做好记录和信息反馈。

1.8电梯安装完毕,应在采购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测试。

※1.9材料检测:每次进入现场的材料必须按国家检测要求进行抽样检测,经检测部门检测为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予以拒绝,中标人承担双方一切损失。材料检测机构必须由采购单位确定,同时投标供应商应将检测费用列入电梯总体报价。

1.11安装工期要求:设备到货20天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正常使用。

2、验收

2.1验收标准:验收按照中国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

2.2验收方式:

2.2.1开工及现场验收由买卖双方联合进行。中标方负责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申请工作,检查验收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2.2.2提供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合格的验收报告后并报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为验收付款的依据。

3、备品备件:设备使用寿命内,卖方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的供应。

4、培训

投标方应免费提供现场使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保证买方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能。

5、售后服务

投标方提供全天侯24小时驻场服务,同时质量保质期内要求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管理人员A2作业项目的专人派驻至本项目进行系统管理对安全质量负责。

接维修通知后电梯维保单位技术人员,小故障10分钟内解决,较大故障排除24小时内完成。

6、投标方应提供的资料

6.1投标方应提供相应用户手册、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项目名称

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日期

1

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清单

随投标书

2

供设计单位选用的图纸及资料

随投标书

3

推荐的特殊工具和备件清单

随投标书

4

安装及维护说明书

同电梯交货期

5

制造包装及装运程序

同电梯交货期

6

合格证

同电梯交货期


6.2投标方投标时应提供主要部件的生产制造商名称及产地。

7、电源

7.1 动力电:AC,三相380V,50Hz

7.2照明电:AC,单相220V,50Hz

7.3所有更换的电器部件应符合以上电压要求

七、质量保证

※1、要求至少提供1年免费维修维护期。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12个月,质保期内如果不能达到正常运行水平,则质保期顺延。保修范围包括机房、轿厢、厅门、井道、底坑、附加装置等所有与电梯运行有关的设施设备,保修期内每月必须对电梯进行二次的维保。免费更换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损害的部件,免费更换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免费更换非人为损害的零部件。

2、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满足安全、环保、使用要求,并对电梯的设计、制造、试验、供货、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3、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试验、验收应遵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并满足本技术规格及要求。

※4、质量保证期至少为整个电梯在施工现场完成安装,交付使用并验收1年,如由于投标供应商责任需要更换、修理有缺陷的电梯,而使合同推迟安装时,保修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新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5、质量保证期后,投标供应商应满足采购单位对本电梯的技术咨询和零部件有偿供给的要求,而且这些费用是以投标报价为取费标准。

※6、在保修期内,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电梯正常使用,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如达不到要求,保修期应顺延,并且投标供应商应赔偿采购单位经济损失。对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无偿负责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保修期以后的维修服务,投标供应商应做到在采购单位发出维修通知后最短时间进行维修,更换已损坏的零部件。买卖双方将对保修期外服务条款及费用的收取签署保修协议。

7、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其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方式和能力。如因电梯本身原因造成采购单位经济损失,投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8、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等。

9、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如果其在中标后有新产品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则其有义务与采购单位商定产品的更新换代问题。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所需电梯系统的二次设计、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货物”包括电梯本身及安装材料等一切和电梯系统有关的所有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电梯系统进行优化设计和电梯安装施工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选用适当的型号,以确保符合采购单位的使用要求,最终达到功能需要。

对于招标文件虽未详细列出,但为整个电梯系统安装与正常运行不可能缺少的部件及工作,亦包括在招标范围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清单上列明的设备及附件、备件,负责运输、保管、安装工程、调试以及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通过验收。

※ 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且在过去承接的工程中使用过的,不允许使用未成熟的或新研制开发的试用产品。必须具有所投产品型号投标人的销售业绩和安装施工经验,销售合同、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安装验收报告,以原件为准。

中标单位按建筑物实际电梯井尺寸绘制加工后方可施工,在电梯安装时,要与甲方物业单位密切配合,高度重视,必须达到本工程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

八、投标报价

8.1本工程投标报价应一次报定,应包括旧电梯拆除费用、新电梯成本费用、保管费、利税、运杂费、施工费、售后服务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货到现场到采购单位指定位置落地(包括落地)及施工的材料费、运杂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技术服务费、施工费、安装费、辅助材料、性能测试、井道改造、拆卸电梯、门口拆除与恢复、五方通话线、摄像头、监造费、施工现场塔吊等一切措施费及保质期内维修等所有费用,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单位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投标报价应考虑一切风险因素(如材料价格或运输价格上涨等)。投标单位中标后,货物单价不再调整。需中标单位进行的深化设计费用均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8.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本工程现场尺寸自行量尺进行电梯的制作安装。

8.3投标供应商须说明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集成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元器件、设备等的名称、规格、单价及制造厂家,列出清单,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附件、备件和消耗品,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证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投标供应商应保证采购单位在到货后,不需再进行其他任何购买即可安装、调试、使用。

8.4投标供应商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终身以优惠价格,供应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附件、备件、工具和消耗品等。

8.5凡因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九、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1、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电梯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2)重点各部位配件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指导安装并负责安装验收合格;

(4)投标供应商应免费提供技术培训服务。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增加造价额度。工程量参考图纸和工程清单,如图纸不详或没标注出的工程量应含在报价里,施工中不得提出增量。

3、电梯的制造和安装符合中国有关技术标准。

4、到货后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由厂家到现场进行安装。

5、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后,由投标人负责到技术监督局质检部门检验及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竣工手续并承担费用。

6、投标人免费提供4人为期一周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培训。

7、中标供商应在签合同前提供至采购单位如下内容:

(1)质保期必需的零备件及易损件并提供清单及分项报价

(2)安装调试费含在总价中并提供分项报价

(3供货时间:如供货过程中未能按供货期供应,发生的差价及经济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并按合同约定对其未按时完成供货给予处罚。

说明:上述所有条款中冠以星号条款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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