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体系项目公告

庐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体系项目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困境儿童保障及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打造庐江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品牌,构建庐江县未成年人心理服务体系,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庐江县民政局将引入专业服务机构,对辖区内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开展心理社工服务。该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体系项目

2.项目单位:庐江县民政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预算:预算金额25万元。报价不得突破预算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5.项目内容:庐江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建设体系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6.包别划分:不分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7日下午17:30前,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获取地点:庐江县社会福利院。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下午3:00。

2.开标地点:庐江县民政局三楼西会议室。

五、参与投标单位

1.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法人代表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2.投标单位请于开标前30分钟将相关投标资料3份装订成册密封上交,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民政局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丝绸路1111号

联系人:庐江县社会福利院 曹佩佩

电话:********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财政局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电话:0551- ********

本项目以公告形式在庐江县政府网站发布。

庐江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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