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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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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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083*********)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疏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
2.项目规模: 新建文化路停车场、吾斯塘 布依路停车场、张骞公园西门停车场、张骞公园南门停车场、四 小停车场、如意对面停车场和上海花园小区大门两侧、融泉门口、 胜利南北路两侧、环城路两侧、开斯坎牙路两侧、纳丘克路两侧、 坤巴斯路两侧、文化路两侧、解放东路两侧、库什哈纳路两侧、 英巴扎路两侧等老城区道路,同时配套完善设备用房、公厕、沿 街商业、充电桩、交通标识引导系统、安全系统等附属设施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083*********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疏勒县城市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文化路停车场、张赛公园南门停车场和张骞路停车场、等老城区道路,同时配套完善设备用房、公厕、沿街商业、充电桩、交通标识引导系统、安全系统等附属设施工程,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西合服务等前期工作及相关前期费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0年09月27日-至今)承担过类似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及类似施工项目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可提供上述设计业绩及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表或工程竣工验收书),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承担过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日期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提供上述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与企业业绩相同。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1)设计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专业配套完整,应提供各专业设计人员证书,具备相应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2)施工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身份证及岗位证书或职格证书(C类)。(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备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8、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09月27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本工程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在新疆建设云平台可承揽业务;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7日到 2023年10月17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 2、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监督部门: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998-******* 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疏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疏勒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邓宇 联 系 人:董佳琦 联 系 人:王振涛
电 话:150*****180 电 话:177*****955 电 话:0998-*******
2023年09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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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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