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标段

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标段

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SNYH-SZ-HDKS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苏政发〔2023〕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苏政发〔2023〕24号文件,苏南运河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自寒山桥北侧至狮山桥南侧,长约3.6公里。该航段存在多个连续弯道,现状口宽小于70米,其中何山桥北侧1公里航段口宽小于60米。该航段东侧涉及枫桥风景名胜区,西侧涉及电子对抗营部队和智园别墅小区,航道整治须落实历史人文景观保护要求,兼顾通航能力提升和通航安全保障。该航段整治须在航道宽度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通过疏浚尽可能提升通航能力,对两侧护岸进行加固和优化,满足2000吨级船舶通航要求;并须开展通航安全评估(含船舶操控模拟),根据评估结果采取适当的管控措施,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提升通航安全保障水平,保证双向通航。本项目建安费约2.3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SNYH-SZ-HDKS2标段,包含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涉及的航道工程、配套工程、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不包含桥梁改建工程。

2.3本次招标的工可及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①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送审工作,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工可批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以及地形测量、工程地质勘察,通航安全评估(含船舶操控模拟)、节能评估、交通量预测、征地拆迁、投资估算;以及协助发包人做好工可审批前置许可专题分析研究工作及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

1)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标段航道项目的航运现状,区域经济发展对水运的要求,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自然条件,设计代表船型船队、通航标准和建设规模,工程方案和工程措施,配套设施、协作条件、实施步骤、设计建设期限以及组织管理、工程投资、经济评价等。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述、自然条件及航运现状、运输发展预测、通航标准论证、航道建设标准论证、船型及营运组织、通航安全评估(含船舶操控模拟)、航道工程、环保工程、信息化、征地拆迁、测量勘探、航标、绿化工程、附属工程、推荐方案及投资估算、经济评价、问题与建议等,以及充分研究国内限制性航道特殊航段的处理方案,借鉴相关经验。

2)本项目须进行地形图测量(比例1:2000)和河道断面测量(比例1:500),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85国家高程系统,测量断面间距不大于200m,测量范围包含航道两岸,具体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需要确定,测量工作深度应满足工程建设方案设计和投资估算的要求。

3)本项目的地质勘探一般规定如下:勘探孔按每公里1~2孔进行设置,孔深应满足工程设计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勘探孔布局,承包人应无条件服务。

4)征地拆迁材料单独成册,开展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入户调查房屋拆迁,确保细致准确,通过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影像资料库,明确永久和临时征地性质、面积,基本确定房屋等拆迁数量,深入调查迁改(建)杆线、管线、缆线及改移道路、沟渠等工作量;相关外业调查资料齐全、准确,有关书面协议或文函完备;经发包人、地方政府、拆迁户最终确认后形成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中间成果审查时按发包人要求一并提交。报告内容至少应涵盖房屋(民房、厂房、办公用房等)及附属物、杆线(强、弱电)、水系、路网、管网(包括地上地下)、缆线、改移道路、沟渠、水下拆除物及征地拆迁费用测算等,并附有建筑物等相关图片。杆线(含强电、弱电)迁改、管线(含地下管线)及缆线等迁改,应提供产权部门同意迁改的初步意向书。

5)工可报告编制除满足编制需求的内容外,还应增加:征地拆迁专章、测量勘探专题报告、环保专章等。

②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航道整治工程(土石方、疏浚、护岸等)、配套工程(含停泊区、标志标牌、信息化工程、临时工程等各类附属工程)、环保、绿化、水保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③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咨询: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大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开展评价工作。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包括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社会环境等)进行分析评估,工程方案比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环保管理及环境监督计划、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协调取得环评批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环评方面的相关技术服务。

④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⑤整体设计服务:a.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及设计文件的上报、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b.协助施工、监理招标,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施工全过程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和变更;c.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d.本工程须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品质工程)创建的相关要求;e.全部设计阶段、施工期服务阶段均须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服务,如拟派的现场设计代表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应无条件按照发包人要求增派或更换相应人员。

2.4工可及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①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3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含图表),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根据项目工可审批需要编制相关文件,协助发包人按计划取得工可批复。

②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可批复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

③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并具备报批条件。

④勘察(测量)资料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⑤在此期间须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工可及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①②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不含养护),或者至少完成过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不含大中修)。

3.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养护)的项目负责人,或者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养护)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者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船闸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含大中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专业甲级或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水运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296号

联 系 人:谢媛、黄逸

电 话:0512-****************

传 真:0512-********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李学山、胡继军

电 话:025-********转8012(分机号)

E-mail:gxzbjszbb@163.com

工作QQ: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1. 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8.2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项目(SNYH-SZ-HDKS2标段)、苏南运河苏州何山桥段航道整治工程工可及勘察设计咨询项目(SNYH-SZ-HDKSZX2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8.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本项目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谢媛、李学山/0512-********、025-********转8012(分机号)

    8.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9月27日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4:00。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4: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5:00。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

    8.8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道整治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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