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名称:紫兰学校周边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556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8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491.******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单位代表联合体授权)。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企业资质证书: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中的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③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A、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扫描件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2)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具备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专职安全员(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并在有效期内的打印页。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为: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3.6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3.1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12投标人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一条内容进行评审)。 3.1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下同)(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A、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应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B、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2023年10月18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 9时45分 - 2023年10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2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单工
  • 代理联系人:迟工
  • 联系方式:020-********
  • 代理联系方式:020-********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 监督电话:********
  • 备注:以上为招标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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