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关于对景德镇市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为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要求,提升主动发现和快速制止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前端15个监控设备(3台360度高空瞭望激光红外执法探头、12台360度高空瞭望执法探头),经相关部门进行法制审核和技术审核后,现依法对上述行政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信息进行公示(后附选点信息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有效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
本次安装的15个自然资源视频监控设备将在公示期满后启用(收集、固定违法事实),公示期五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方桂情,电话:152*****293)。
特此公示。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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