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出租浈江区十里亭镇西侧土地招标公告
资产出租浈江区十里亭镇西侧土地招标公告
资产出租竞价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西侧土地)
一、出租标的
现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西侧1宗物业公开招租(详见下表),租赁期限为6-10年,租金每满三年递增5%。
二、租金底价及交付
(一)本次出租竞价设立保留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报价我行不予接受(上表所列月租金为保留价)。
(二)现状交付。我行将按照现状交付出租标的,承租人须自行承担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消防建设、水电物管等一切费用及使用安全责任。
三、竞价担保
(一)竞价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17点前把竞价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存入我行以下账户(截止时间以竞价保证金到达我行账户时间为准):并按上表备注转账用途。
账户名称:暂收款项
开户行: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二)未交纳竞价保证金的报价不符合参与竞价条件,我行一律予以拒绝
(三)成交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开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
四、流程安排
(一)竞价人应于2023年10月16日17:00点前到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1号韶关农商银行三楼办公室领取竞价文件。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1-*******。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0月16日,竞价人应提前预约。
(三)报价书提交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
(四)开价时间:2023年10月17日9:30。
(五)开价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41号韶关农商银行三楼会议室。
(六)承租人产生。对同一标的符合承租人资质且报价达到底价及以上的,只有一个报名者的,按报名出价确定承租人;超过2个报名者的,按价高者得的方式产生承租人。
五、租赁要求
(一)我行按季收取租金,承租人须在每季首月 20 日前交纳当季租金,逾期交纳租金的按应交未交租金的0.5%/天支付滞纳金;
(二)承租人须向我行缴纳2个月租金标准(租期超过3年的按3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三)承租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管理、清洁、水电报装等一切费用及建筑安全责任;
(四)租赁用途为市场经营,严禁用于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禁用于经营娱乐场所,严禁用于生产或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未经我行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转租、分租及转让租赁权,不得利用租赁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我行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五)承租人对出租标的进行翻新改造时不得影响出租标的现有的主体结构,翻新改造费用及改造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承租人须具备市场经营经验。
(七)租赁期内,如出租资产所处地段发生三旧改造、政府征收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我行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无需向承租人支付赔偿金及违约金。
六、注意事项
(一)承租人资质。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征信记录良好;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二)竞价人为个人的,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不可委托代理。
(三)竞价人为组织的,由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亲自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的,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代理人须持竞价人的营业执照或成立许可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竞价人公章领取竞价文件和参与报价。
(四)成交竞价人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必须以本人(或组织)名义与我行签订租赁合同。成交竞价人不得在竞价成功后变更其他主体作为出租标的的承租人。
(五)在开价前,无论竞价人是否已交纳竞价保证金或是否已提交报价书,我行均有权撤销本次竞价。请竞价人密切留意我行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撤销本次竞价后,我行将不计息原额原路退回各竞价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
本公告不构成邀约邀请,具体情况以竞价文件为准。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1-*******。
(六)本次公告日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
韶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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