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陆域形成二期工程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夏季补充调查招标公告

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陆域形成二期工程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夏季补充调查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项目陆域形成二期工程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夏季补充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G110*****751********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项目类型: 工程服务
公告开始时间: 2023-09-28 08: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招商局太平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联系人: 刘梦湖
联系方式: 0411-********
邮箱: liumenghu@cmhk.com
联合采购人:
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大厦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彤
联系方式:
139*****692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项目陆域形成二期工程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夏季补充调查项目
标段(包)编号: G110*****751********001
采购范围及内容: 采购范围及内容:开展大连港太平湾港口项目陆域形成二期工程项目海洋环境现状监测,获取夏季补充调查资料。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专家审查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满足业主使用要求。 服务地点: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4.1.1诚信要求 未被招商局集团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或处于处罚期的;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1.3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②具有省级(含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日)具有一项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证明材料为准;此项业绩作为满足资格要求的实质性条件,不再参与业绩评分】 (3)人员要求:①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海洋或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正副高)。【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为供应商为其缴纳)】②为项目组建团队,提供项目服务保证函,其中须包含项目组人员分工且须承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响应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服务保证函,格式自拟】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不要求
询问截止时间: 2023-10-07 08:00:00
回复截止时间: 2023-10-07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0-07 16:00:00
文件开启时间: 2023-10-07 16:00:00
明细信息
名称 数量 单位 含税报价 备注
项目总报价 1 项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称

标签: 陆域形成 海洋环境 现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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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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