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监测车及车载设备招标公告

环境局监测车及车载设备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监测车及车载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监测车及车载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15-BHA-0020

二、项目内容

环境应急水质监测车1台、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1套、车载式气象五参数系统1套、便携式化学物质鉴定仪1套、手持式拉曼检测仪1套、现场执法记录及传输指挥系统1套、高性能连续摄像取证系统1套、高性能连续拍照取证系统1套、环境应急大气监测车1套、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1套、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1套、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1套、NO-NO2-NOx监测仪1套、SO2监测仪1套、CO监测仪1套、O3监测仪1套、气象六参数监测仪1套、多元气体校准仪1套、零气源1套、数据采集器1套、便携式交直流电源8套(品目编号:A032405)。预算*******元。

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本项目车载式气象五参数系统、便携式化学物质鉴定仪、手持式拉曼检测仪、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2.5)、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仪(PM10)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同时也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其余各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将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是车辆底盘的生产厂商,须提供车辆底盘生产厂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车辆底盘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2. 投标人不是便携式化学物质鉴定仪、手持式拉曼检测仪、环境专家支持决策系统、车载大气环境监测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上述产品生产厂商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上述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车辆车型的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的汽车产品公告,所投车辆车型型号必须与公告型号一致。

2.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车型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复印件,所投产品车型型号必须与证书型号相一致。

四、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23日9:00至2016年1月5日17:00。

(二)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六、网上应答时间

2015年12月23日9:00至2016年1月5日8:30,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我要投标”进行应答(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具体领取办法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网址:http://www.tjca.org.cn)。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投标文件及签到时间:2016年1月5日9:00至9:30(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窗口(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三)开标解密时间:2016年1月13日9:30至9:4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U-Key)。

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应答提交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四)开标公示时间:2016年1月13日9:45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五)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八、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肖琳

(二)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大街79号MSD-C2大厦6层

(三)采购人联系人:崔红东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网址

邮政编码:300161

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网址:www.tjgpc.gov.cn

十二、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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