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新街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新街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新街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新街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新街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永道招ZC【2023年】第70号;
2.3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一栋两层的框架结构业务用房,项目占地面积为366.94㎡,建筑面积约623.97㎡(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79元;
2.5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国家和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磋商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
3.5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磋商申请人需提供上述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磋商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自行承诺)。
3.6工程现场由各磋商申请单位自行勘察。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蒙自市文昌街4号)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磋商申请人还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档发送至我单位邮箱后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以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873-*******,邮箱:**********@qq.com)
6.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7.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昌街4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上发布,竞争性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红河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元阳分公司
地 址:元阳县新街镇大田街98号
联系人:李志伟
电 话:087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文昌街4号
联系人:可丰玮、孙文娇、唐爱琼
电 话:0873-*******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标签: 业务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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