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才发展生态纪录片《我的梦想我的城》第三季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才发展生态纪录片《我的梦想我的城》第三季采购需求公开
第三季在第一、二季的基础上,在审美、格局、视觉、故事结构等多个形式上进行全新升级,从一个人的奋斗历程映射出一群人的奋斗蓝海,讲好人才在长沙“打拼能出彩、生活能幸福”的故事,解读长沙人才“薪火相传”的精神内核!
拍摄及制作要求:
(1)拍摄集数为50集左右,每集以一个人物为主题且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
(2)每集纪录片需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网络视频平台进行播出。
(3)纪录片的拍摄需制定详细的拍摄计划。预计在10月下旬完成前期的采风、内容的选定等。
(4)12月左右完成拍摄及制作交付甲方审核;播出时间按合同约定。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1、设备配备要求:摄像机需为高清设备,五机位拍摄,同时需使用航拍机。
2、人员要求:包含纪录片拍摄团队,配音员,后期制作人员。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长沙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的决心,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决定拍摄国内首档人才生态发展纪录片《我的梦想我的城》第三季,用纪实手法立体展现人才在长沙逐梦的故事,充分展示长沙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让每一个长沙的研发者、创业者,奋进者实现美好生活——打拼能出彩,生活能幸福。”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长沙,为更好实施强省会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六、验收标准:1、中标人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验收
2.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3项目验收标准:
2.3.1、按照采购需求完成纪录片拍摄,并经过甲方审片通过。
2.3.2每集纪录片需在市级及以上电视台、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以及哔哩哔哩视频网站进行播出。
2.3.3宣传及播出:我的长沙APP、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电子屏。
七、其他要求:1、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付款人: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80%,项目验收合格以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考虑所有服务内容及要求,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供应商如进行现场踏勘,请自行联系采购人,有关费用自理,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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