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大气污染防治用车购置项目-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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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大气污染防治用车购置项目招标人为顺平县恒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购置3台25吨雾炮车,10台小型便道高压冲洗车,6台大型洒水车、3台中型洒水车,10台小型洒水车。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2.2招标范围:具体要求详见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者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符合本文件相关要求)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09:00至2023-10-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顺平县恒晟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顺兴北路29号 地址: 保定市朝阳北大街2238号汇博上谷大观E座611室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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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坤

联系人: 王红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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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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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kehuabd@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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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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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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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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