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2-3万景·荔知湾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关于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2-3万景·荔知湾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

温国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K2-3(万景·荔知湾)位于长安区郭杜街道,建设单位为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规划现状确认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973㎡,地上建筑面积******.579㎡(其中住宅面积******.773㎡,配套公建面积777.215㎡,商业面积*****.591㎡),地下建筑面积*****.394㎡(其中机动车停车面积*****.275㎡,设备房面积3338.954㎡,人防面积9727.011㎡,非机动车库面积1390.154㎡)。容积率为3.31,建筑密度27.95%。

二、本次拟确认各楼幢情况

1.6#商业楼,地上27\2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431㎡,其中地上*****.311㎡,地下2973.120㎡。

2.30#商业楼,地上3\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639.182㎡,其中地上3678.613㎡,地下3960.569㎡。

3.31#商业楼,地上3\2\1层,总建筑面积4523.071㎡,均为地上。

4.36#商住楼,地上28\3\2层(其中1-4层为商业、住宅,5-28层为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828㎡,其中地上*****.998㎡,地下1294.830㎡。

5.37#商住楼,地上28\3\2层(其中1-3层为商业、配套公建、住宅,4层为商业、住宅,5-28层为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565㎡,其中地上*****.505㎡,地下605.060㎡。

6.38#商住楼,地上28\3\2层(其中1层为商业、配套公建、住宅,2层为住宅,3-5层为住宅、商业,6-28层为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06㎡,其中地上*****.985㎡,地下1697.321㎡。

7.41#住宅楼,地上27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013㎡,其中地上*****.876㎡,地下1276.137㎡。

8.42#商住楼,地上28\2层(其中1层为商业、住宅,2层为住宅,3层商业、住宅,4-28层为住宅),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702㎡,其中地上*****.597㎡,地下1331.105㎡。9.45#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427㎡,其中地上9676.076㎡,地下1705.351㎡。

10.46#住宅楼,地上2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350㎡,其中地上*****.640㎡,地下1163.710㎡。

11.50#住宅楼,地上10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171㎡,其中地上9808.907㎡,地下1292.264㎡。

12.地下车库,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927㎡。

三、配套公建情况

该项目应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具体如下:门诊所3000㎡,文化活动中心6409㎡,综合商业*****㎡,物业用房300㎡,治安联防站100㎡,公共厕所100㎡。

实际已建成公建具体情况如下:文化活动中心445.968㎡,位于37#楼二、三层,38#楼一层;物业用房331.247㎡,位于37#楼一层、二层。

四、车位信息

应配建机动车位数2921个,现状机动车位数1784个,其中快充车位119个。

五、违法建设认定情况

该项目涉嫌与审批不符的违法建设行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于2023年6月26日向区城管局出具违法建设的认定函进行处罚。

六、日照分析情况

1.规划住宅建筑自身日照满足大寒日1.0小时。

2.规划建筑对周边住宅建筑共计54户产生日照影响,其中:对DK2-1地块共计24户产生日照影响,不满足1.0小时情况有所加重;对DK2-2地块共计30户产生日照影响,日照由满足大寒日1.0小时变为不满足。具体见日照公示。

七、现状问题

1、本次规划现状核实为温国堡城中村改造项目DK2-3已建成部分。已建成区域配套公建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用房,门诊所、文化活动中心、综合商业、治安联防站、公共厕所位于未建成区域。

2、已建成区域内审批机动车为2286个,其中地上122个,地下2164个,实际建设机动车1784个,其中地上417个,地下1367个,比审批少502个。建设单位承诺502个机动车在本地块内补建。

3、已建成区域原审批非机动车9403个,实际建设8465个(其中地上1054个,地下7411个),比审批少938个。依据《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利用自有土地提供临街临街公共自行车车位的项目,可以按照1:10的比例对项目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折减”。建设单位拟于项目北侧沿街处补建94个公共自行车位,折算非机动车位940个,折算补建后非机动车位数为9405个。

4、该项目总体审批绿地率为35%,已建成区域计算后审批绿地率为33.11%,实际已建成区域绿地率26.52%。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

公示期: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9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西长安街79号)

邮编:******

联系电话:029-********

附件:西安市规划现状确认公示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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