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中途提升泵站上部建筑物93.96平方米,中途提升泵站下部建筑物540.54立方米,压力污水管道697.00米,挖方3874.46立方米,拆除633.43平方米,硬化路面1603.08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2.1 项目性质:新建; 2.2 建设规模:中途提升泵站上部建筑物93.96平方米,中途提升泵站下部建筑物540.54立方米,压力污水管道697.00米,挖方3874.46立方米,拆除633.43平方米,硬化路面1603.08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 2.6 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2.7 工期:365日历天(具体以双方签订的为准); 2.8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一项近三年内已完成的市政工程业绩和环保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利益,责任的分配和承担的详细工作。本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 3.5关键岗位 3.5.1项目管理人员岗位间不得兼任并满足相关要求; 3.5.2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信息化考勤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1】26号)的要求本项目施行关键岗位考勤。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获取时间: 2023-09-28 10:30 -- 2023-10-10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10-19 11: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ggzy.xizang.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 开标时间: 2023-10-19 11:0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费用投入总额不得低于工程直接费的1.5%,发生时按实际支出金额计入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成本或费用项目中。 7.4本项目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藏建市管 (2020) 1号) 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7.6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0】89号) 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7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藏建市管〔2020〕56号) 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象雄路 联 系 人: 何雪飞 电 话: 157*****76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滨河路安康公园旁 联 系 人: 何霞 电 话: 180*****53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标签: 提标改扩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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