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林寺镇高楼村环境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花林寺镇高楼村环境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1.1 本项目建设地点远安县花林寺镇,工程概况:新建环保垃圾集并房,人工湿地, 20T化粪池及简易垃圾池及污水管网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2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
1.4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原件);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许可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④、且投标人必须是宜昌市建设网“宜昌市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备案的企业,投标人下载证明材料,作附件,可查询。
2.2、信誉要求:
①、潜在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潜在投标人在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在本项目所在行业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且目前正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③、潜在投标人在2014年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未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问题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报且目前正处于禁止投标期内;
④、施工企业或从业人员在湖北省内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行为或黑名单,且正处于本项目所在行业禁止投标期间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已参与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2.3、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临时建造师)资格,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证书与投标企业一致,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2.4、其他要求: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6年1月15 日至2016年2月15日之间均有效(提供原件);
②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③、投标应提供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的配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2.5、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后审时,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因办证、遗失、年检原因而无法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理由属实的有效证明原件。
2.7、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
2.8、只有满足全部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评标阶段。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 月24 日至2015年12 月28 日23:59(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219.139.42.220)会员后,方可登陆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含图纸)。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20000.00 元 (大写: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5日09时3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会员应在网上会员专区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银行网银(应与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其单位在中国工商银行网银账户的进账凭证。未通过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系统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同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0*****292********
咨询电话:0717--*******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投标人拟委托代理人和拟承担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拟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上午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招 标 人:远安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聂子宏 联 系 人:马爱军
联系电话: 189*****291 联系电话:132*****333

2015年12 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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