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发布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届高校专利年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再次发布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届高校专利年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因第一次发布公告后参与报名的公司不满足比选条件故再次发布该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通过比选的方式,以综合评分法,选定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五届高校专利年会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背景介绍 (一)项目名称第五届高校专利年会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代理工作内容1.负责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拟订采购方案和编制采购文件、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公开招标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发布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等)。
2.负责代理项目的需求论证工作。
3.协助负责草拟合同,协助合同签订,负责合同信息及时上网公告及协助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工作。
4.负责按财政部门的规范要求整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由采购人确认后送归口管理部门归档。
5.收集整理并建立采购项目档案,保存期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十五年。向招标人提供采购项目备案资料。
二、在具体政府采购代理项目中要负责的事项 (一)负责质疑、投诉等工作负责代理项目质疑、质询的受理及回复,协助处理投诉事宜(询问或质疑回复由采购单位回复的除外)。
(二)提供采购业务相关咨询负责处理甲方关于采购法规、业务知识等相关咨询,帮助甲方解读国家相关法规和要求。
(三)组织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组织验收,费用由代理机构承担。
三、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股东构成详细情况(包含出资人信息、出资情况、占比情况、所有股东/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说明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和承诺函(附件3)需在比选申请文件袋外单独封装,供比选小组在比选前进行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将取消比选资格)。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年10月15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200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计取,由项目最终中选的供应商进行支付(含招标过程中需求论证、评标等所有费用及后期项目履约验收的专家费用)。
五、评审标准及文件要求(一)由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比选评审小组,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二)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需按照评审标准(附件1)填写投标人情况自评表(附件2)。六、材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8日12:00前,将密封的评审标准(附件1)的相应文件及填写规范的自评表(附件2)封装完好(对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料和承诺函(附件3)另行单独封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鲜章,交至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2栋2单元2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七、比选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比选公告、结果在“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8-********)
附件:附件
1.评审标准
2.投标人自评表
3.承诺函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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