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e网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执行服务商的公告
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集“e网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执行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拼经济稳增长”工作部署,我厅拟开展“e网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通过发放平台消费券,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活动执行服务商。
一、征集对象
具备消费券发放核销条件的实体和电子商务企业。
二、服务内容
本次消费券代发项目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900万元,在酒水、服饰美妆、绿色家居、生活日用等四大品类平台同步发放,共分4个标段:
(一)酒水类:“金秋美酒季”网络促消费活动。计划投入500万元,在酒水类电商平台发放平台消费券,推出“限时折扣”“限时秒杀”“满减满赠”等让利优惠措施。
(二)服饰美妆类:“时尚消费季”网络促消费活动。计划投入500万元在服饰美妆类电商平台发放平台消费券,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社交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精准投放用户,推出“同省助力”“满减优惠”等活动,通过平台引流、商家让利等方式,将节日消费热点与活动紧密结合,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三)绿色家居类:“绿色家居季”网络促消费活动。计划在绿色家居类电商平台投入500万元,聚焦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和2级的绿色节能家电产品,发放平台消费券,通过设立首页促销联板、下拉横通、关键字直通道等进行平台资源曝光,精准投放广西消费者,引导平台商家配套推出让利活动等,进一步激活家电网络消费市场。
(四)生活日用类:“缤纷欢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计划在生活日用类电商企业投入400万元,开展“缤纷欢乐购”网络促消费活动,发放活动消费券,联动酒店、健身房、影城等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等,引爆网络消费。
三、服务要求
(一)根据活动规则运用数字技术高效、及时、安全地发放各类活动消费券(补贴),确保消费者通过活动平台领取消费券(补贴)后到活动商户正常核销。
(二)做好活动的商家组织、活动宣传及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三)活动结束后配合做好活动总结,按要求提供活动执行相关数据,同时配合做好资金审计清算等工作。
四、服务时间
2023年10月至12月
五、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或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二)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核销消费券(补贴),并具备丰富平台资源和商户资源,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具备良好的风险防控能力、大数据能力,能有效防止刷单、黄牛等行为,为活动开展提供支撑。
(四)具有相关活动经验的专业人员团队,可进行活动策划、商户培训、活动宣传、客诉处理等工作。
(五)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近3年内(不满3年的则从成立之日算起)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诚信的不良记录。
六、材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二)法人授权书
(三)企业及服务能力佐证材料
1.消费券(补贴)发放及核销能力:可发放线上线下通用券、定向券、单品券等类型和提供主动领取、定向发放、活动抽奖等发放形式,并具备消费券(补贴)支付核销能力。
2.风控能力: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注册等经验概述,能精准识别骗取补贴行为并实时拦截、取消作弊商户资格,需提供详细的风控方案。
3.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提供消费券(补贴)发放、平台商户及交易等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关分析报告和活动总结,配合审计清算等。
4.商业能力:具备丰富的商业资源和商户服务能力,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酒水、服饰美妆、绿色家居、生活日用等行业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5.活动保障能力:活动专业执行团队、消费者咨询投诉处理客服团队配备情况,制定活动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方案等。
(四)促消费活动策划方案,主要包括酒水、服饰美妆、绿色家居、生活日用等四大领域消费券(补贴)发放活动相关内容及规则。
(五)提供近3年内(不满3年的则从成立之日算起)成功案例。
七、评选安排
报名截止后,我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对企业提供的材料、策划方案进行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确定服务商并及时将结果通过厅网站公布。
八、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8日—10月4日(共7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人:杨艺杰,0771-*******,180*****131)。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平乐大道10号中国—东盟经贸中心1316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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