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盘活存量资金充实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和器械招标公告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盘活存量资金充实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和器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盘活存量资金充实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已经文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WHCG-【2015】-12279),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盘活存量资金充实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WHCG-【2015】-1227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医疗设备和器械采购
采购预算
一包:263.3324万元;二包:86.1040万元

文件索取方式及售价
专人到现场索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00元/包
投标保证金
一包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二包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文件索取地点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项目部(文山市七花南路龙福Ⅳ苑八幢3单元201室)
标书递交方式
专人送至指定投标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投标文件请按时递交,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付款方式及期限
货到安装验收完毕后付总款额的95%,其余5%在验收之日起使用一年(365个日历天)经检验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和中选人在合同中约定)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时限要求

报名及文件索取时间
请于2015年 12 月 24 日至 12 月 30 日17:30时止。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时止
开标时间
2016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时

保证金交

款时间
2016年 1 月 12 日上午 11:00 时止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验货时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原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产品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相关要求及说明

报名时提

交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4.除煎药机,老年人体质识别仪外所投产品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5.供应商若非投标产品(煎药机,老年人体质识别仪)原厂家的,须提供该产品原厂家出具的有效的经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二级总代理授权须提供原件)

6.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7.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满足资格要求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上资料的证件(原件)及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

投标费

用说明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代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由中标方承担。

投标人资

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经营范围中能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6.除煎药机,老年人体质识别仪外所投产品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7.供应商若非投标产品(煎药机,老年人体质识别仪)原厂家的,须提供该产品原厂家(或二级总代理授权)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授权书;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

件要求
1.投标文件为一式四份,正一份,副本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完好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递交至指定地点。

产品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设备和材料采购明细表”

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所定数额、时限、方式向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网银支付或电汇的方式交入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或备注栏处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单位全称,任何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缴存。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原缴款单位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达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定标说明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四、代理机构基本信息

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保证金专户:

户 名: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西畴县兰城信用社

银行帐号:****************

投标文件

收件人
不接受传真、邮寄或电话投标
邮编
663000

业务联系人
全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

标书费汇至
开户名称: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银行账号:****************465

五、采购清单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一包
1
尿分析仪

3



2
电子血压仪

78



3
听力筛查仪

5



4
煎药机

4



5
腰椎牵引设备

4



6
老年人体质识别仪

69



7
口腔综合治疗台

1



8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



9
血红蛋白测定仪

83



二包
1
微量血糖仪

71



2
新生儿访视称

171



3
心电图机

1



4
胎心监护仪

67



5
身长体重计

49



6
中药饮片柜

69



7
电针仪

9



8
艾灸仪

4



9
智能通络治疗仪

4



10
中药熏蒸设备

3



11
高压消毒锅

34



12
便携式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1



13
血型测定仪

111



14
血球计数仪

1


15
生物显微镜

4



本次招标内容分为2个包,投标人可按照包号对一个或多个进行投标,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予以确认,投标时必须按照包号分别进行制作及投递投标文件,投标必须对每个包号内所有产品进行完整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

采购人:西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夏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全女士

联系电话:157*****487

电 话:****-******* 传 真:****-*******


2015年1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 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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