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包一
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包一
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2019〕1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白马航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重庆白马航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包一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白马航电枢纽工程等别为二等大(2)型,坝址位于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三峡回水末端至白马枢纽坝下。枢纽总装机容量 480MW。
本工程装设3台套单机容量160MW的水轮机发电机组,水轮机型式为轴流转桨式、转轮直径约10.45 m;配套发电机为立轴伞式、密闭自循环全空冷同步发电机。水轮机主轴与发电机主轴直接联接,发电机推力轴承置于顶盖支撑的推力支架上,水轮机旋转方向为俯视顺时针。
本工程计划2028年5月首台机投产发电,2029年1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2.3 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总投资:*******.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两个标包共约5.3亿元,其中包一约为2.7亿元,包二约为2.6亿元。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3台套全新的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材料及零部件成套采购、制造、组装、工厂试验、装配、防腐处理、包装、运输及保险、直至交货前的全部工作;提供配套的技术服务,负责机组整体及相关接口的技术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
(1)负责水轮机水力模型开发、设计、模型制造及试验;
(2)提供3台套全新的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
(3)提供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包含必要的安装、检查、维修设备、试验设备、仪器仪表;
(4)提供图纸、资料、三维模型和展览培训模型;
(5)提供设计联络会、工厂试验(见证试验)、出厂验收、工厂及现场培训、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等技术服务;对合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投入商业运行等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服务;负责与相关系统连接部分的协调配合等;
(6)负责超大水头变幅巨型轴流式水轮机关键技术的科研工作;
(7)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整体牵头方,负责水轮发电机组整体及水轮机、发电机接口的技术协调。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暂定2025年7月至2028年5月,具体交货期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或机电仓库。
2.7 标包划分: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共划分为两个标包,包一为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二为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0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转轮直径7.0m及以上的水轮机(轴流转浆式或混流式)制造的合同业绩,且已安全稳定运行1年及以上。
3.1.3 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投标人可参与重庆乌江白马航电枢纽工程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成套采购包一和包二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包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包的中标人;当投标人同时成为两个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则投标人只能成为包一的中标人、自愿放弃包二的中标资格,包二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视为同意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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