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三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三标(招标项目编号:E
650*****010********)已由泽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混合制,招标人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1、水源工程:在桐安乡干 渠 0+150 新建节制分水闸1座、新建沉沙调蓄池引水暗渠 5.59km,为 DN1500 钢筋混凝土II级管、 新建沉沙调蓄池 1座、总容积160万m3;2、水厂工程:对供水总厂进行扩建、新增水处理规模 4 万m3/天、现有水厂的水处理设 施予以保留并利用。新建南线配水站1座,其中清水池容 积 4000m3。对蒙鲁克配水站进行扩建,其中清水池容积 2000m3;3、输配水管道工程:总长 35.63km、管径为 DN400 -DN800(其中PE 管8.78km,涂塑钢管 26.85km ); 4、 自动化系统工程:1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泽普县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三标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包括涂塑钢管及管件的设计、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开箱检验等;提供必要的资料;对涂塑钢管及管件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详见供货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所供管材须持有“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或“新华节水认证有限责任公司”认证。上述批件、许可证以及认证应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履约及售后服务能力的涂塑钢管管材的生产商;(2)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或同等级的质量体系认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3年09月28日到 2023年10月23日
2.获取方式: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1:00
2.递交方法: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3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五层)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拟参加电子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详阅帮助中心;2.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达开标现场;3.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请登陆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查看相关文件;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5.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为唯一依据;6.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合同内全部供货;7.建设地点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8.招标条件补充:本项目已经泽发改项目[2022]123号批复,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其他资金;9.管道总长:约11.5km(输水干管15+000-26+500),管径为DN700-DN800,均为涂塑复合钢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泽普县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喀什泽普县北新街17号 |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
联 系 人:努尔比亚 | 联 系 人:赵悦 |
电 话:186*****368 | 电 话:158*****933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