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主城港区黄磏作业区一期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重庆港主城港区黄磏作业区一期工程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建3000吨级和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各1个,设计年通过能力170万吨。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港池开挖、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堆场及道路、生产及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供电照明、控制、通信及监控设施、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具体以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重庆港主城港区黄磏作业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1)EPC总承包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勘、详勘、补充勘察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期勘察(逐桩钻孔)、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设计的审查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第三方设计审查除外),设计符合工程可行性报告相关的建设内容、功能规模、技术标准、装卸工艺要求等;
2)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安装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其中在合同约定工期要求内确定实施的趸船、浮式起重机、龙门起重机等成套工艺设备等含在EPC总承包范围内;
3)设计范围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港池开挖、水工建筑物、陆域形成、堆场及道路、生产及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供电照明、控制、通信及监控设施、给排水及消防、暖通、环境保护、临时工程等施工;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重载联调联试、交工、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
5)上述采购与施工承包范围内建设内容以主管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投标人应全部完成。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0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为EPC交钥匙工程,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主要节点工期:
(1)勘察设计:
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及地质详细勘察;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图(含建、构筑物)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水下桩基施工;
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水工结构施工;
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交工验收合格;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发包人建设运营需要开展成套装卸工艺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由勘察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最多为3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义务、人员配备等事项。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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