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水湾镇黎沟村水文监测站堤坝工程招标公告
花水湾镇黎沟村水文监测站堤坝工程招标公告
大邑县花水湾镇黎沟村水文监测站堤坝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花水湾镇黎沟村水文监测站堤坝工程已由花水湾镇以大花府发投资函〔2015〕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花水湾镇黎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黎沟村村公资金,招标人为花水湾镇黎沟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黎沟村2组苦竹林。
2.2 建设规模:苦竹林顺出江河段右侧防洪堤修建。
2.3建设内容:根据设计方案,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工程量主要为:
(1)挖方:砂夹石1500m3。
(2)C20砼砌筑人头石350m3,C20挡土墙290m3 。
(3)C20砼梯步:伸缩缝,排水管等。
(4)回填种植土,绿化灌木。
2.4 计划工期:60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24日至201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邑县花水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并出具公司资质原件及(①营业执照、②税务登记证、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委托书(加盖公司印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时需带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10时0分,地点:大邑县花水湾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所(花水湾镇千佛村村委会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孝银 刘天平
地 址:花水湾镇统筹城乡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153*****265 158*****573
大邑县花水湾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站
(大邑县花水湾镇人民政府代章)
2015年12月23日
标签: 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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