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齐齐哈尔综合物流园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光伏工程专业分包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1包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光伏组件系统安装、支架系统安装、配电系统安装、避雷及重复接地系统安装、电缆沟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材料的垂直运输及现场二次倒运等,并配合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电力并网、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使用培训等工作。 | 8,184,000.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1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施工地点: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大道与北二路交叉口;
2.6最高投标限价:8,184,000.00元人民币 (大写金额:捌佰壹拾捌万肆仟元整);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备施工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供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3.1.1项目经理: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注:项目经理须提供社保系统中打印的体现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姓名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复印件,社保缴费日期在202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三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1.2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 1 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 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 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 1 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小班组成员需提供身份证件。
3.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截图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09 月 29日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04 日 09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 注册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 ,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 CA 管理” ,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办理完成 CA 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
4.3 CA 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大道 245 号 (信诚招标公司) ,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4.4 招标文件售价:不涉及。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
5.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00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1)潜在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招标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潜在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投标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8*****654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监督部门电话:0451-********
标签: 齐齐哈尔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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