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

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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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创建时间日期:2023-09-28 14:16: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9-29 08:30:00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10-08 17:0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目标是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降低机房空调耗电量,降低维护成本;新风系统需保证机房使用安全,可实现与机房原有空调进行联动,要求系统入网运行后,新风系统运行期内机房PUE值低于1.5。标的物为下面三个机房的新风系统建设:鹤岗市向阳区向阳机房,面积100M2,设备功率8.1KW;鹤岗市工农区大世界机房,面积70 M2,设备功率11.88KW;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机房75 M2,设备功率5.67KW。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对鹤岗电信三个机房进行新风节能系统改造。

1.3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硬件、控制软件及相关土建改造内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人。

1.5工期: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立即组织现场勘察并开工,三个月内完成施工,六个月内完成验收。

1.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证签署之日起1年。

1.7服务区域:黑龙江省鹤岗市。

1.8付款方式:

1.8.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

(1)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有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开工报告。

1.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和结算书,最终费用以甲方(或上级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定案表为准,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审定金额去除开工款和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含全额安全生产费)在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1)根据审定金额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有施工、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

1.8.3剩余3%工程款在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结算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9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抵税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9

电子邮箱

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4.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学府路189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

邮 编:100149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孙永林、孙伟芳、翟国涛、张元、陈丽娜

电 话:【/】

电 话:189*****568199*****99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2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9月28日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方案采购项目
标包名称: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采购方案采购项目
标包内容说明: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鹤岗电信2023年机房新风节能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BJCG-HLJD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改造目标是充分利用自然冷源,降低机房空调耗电量,降低维护成本;新风系统需保证机房使用安全,可实现与机房原有空调进行联动,要求系统入网运行后,新风系统运行期内机房PUE值低于1.5。标的物为下面三个机房的新风系统建设:鹤岗市向阳区向阳机房,面积100M2,设备功率8.1KW;鹤岗市工农区大世界机房,面积70 M2,设备功率11.88KW;鹤岗市南山区麓林山机房75 M2,设备功率5.67KW。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对鹤岗电信三个机房进行新风节能系统改造。

1.3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预算金额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硬件、控制软件及相关土建改造内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人。

1.5工期: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立即组织现场勘察并开工,三个月内完成施工,六个月内完成验收。

1.6保修期:自终验合格证签署之日起1年。

1.7服务区域:黑龙江省鹤岗市。

1.8付款方式:

1.8.1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30%:

(1)合同金额30%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有施工、建设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开工报告。

1.8.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和结算书,最终费用以甲方(或上级部门)或甲方委托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定案表为准,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审定金额去除开工款和质量保证金外其余工程款(含全额安全生产费)在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1)根据审定金额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2)具有施工、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的竣工验收证书。

1.8.3剩余3%工程款在质保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结算的发包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9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限价,不含税最高限价*****.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参选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比选文件时须上传以下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抵税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普通发票

9

电子邮箱

注:1.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

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4.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每套售价“0”元。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学府路189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

邮 编:100149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 系 人:孙永林、孙伟芳、翟国涛、张元、陈丽娜

电 话:【/】

电 话:189*****568199*****99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 号:110*****200*********-0021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9月28日


1 比选公告.pdf 招标公告2023-09-28
,鹤岗

标签: 机房新风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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