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三)项目实施内容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五)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二)绩效自评结论

三、重点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重点绩效评价依据

(二)重点绩效评价方法

(三)实地评价抽样

(四)重点绩效评价指标

(五)重点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六)重点绩效评价标准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一)重点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重点绩效评价与自评价的差异分析

五、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八、建议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为推动五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五华区卫健局印发了《五华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五卫通〔2022〕3号)。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开展内容为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3项,五华区卫健局为本项目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由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政府举办的机构和民营的机构)。

本项目资金预算总金额9,169.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260.54万元,使用项目资金6,260.5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二、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五华区卫健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得分76.2分,评价等级为“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合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恰当分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达100.00%,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也存在项目管理办法不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项目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均开展了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完成督导巡查任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情况、部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均达标;项目各类相关资料报送及时。但也存在监督执行不到位、项目实施不到位、项目实施与规定不一致、项目考核执行不严谨的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顺利举办宣传家庭医生服务活动,通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90%以上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对服务团队很满意;按照市级通知,配合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并按时上报统计数据;通过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加大了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但也存在服务能力提升效果未达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升幅度和家庭医生签约率均未达到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为62.75%;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满意度为85.70%,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重点评价设置了6个绩效目标,涉及17个绩效指标,在该等指标中共有45个评价点,其中,完成31项,未完成14项,完成率68.89%,绩效目标基本实现。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创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首先,充分突出区级公立医院的龙头作用,由区人民医院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共建,三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成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构建“一头两翼多支点”的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格局。

其次,加强与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的沟通联系,通过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实现了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以多种形式整合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管理质量不高,考核不严谨,督导不到位

1.项目考核管理不到位,对提供的考核数据节点及数据范围不明确,考核方法不科学。一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考核数据截止时点不统一,导致考核数据基础不规范;二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考核数据范围不一致,除医疗系统数据外,部分机构还自行增加了手工记录数据,导致考核数据基础不准确;三是未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考核工作方法,对不同的考核数据量分别确定抽样数量。实际工作中样本抽取量较小,未能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重复申报和超范围提供服务的问题,导致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项目考核分值打分及结算不准确,经评价发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考核中存在重复考核2132人、超范围考核534人。

2.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兑付采用了前三季度预拨,第四季度集中考核并结算考核的方法,部门因为考核量大且每次考核流程较长,花费时间较多,未严格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季度评估并结算的方式执行。

3.项目督导实施不到位,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巡讲次数未达到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分别低于既定指标27.34%、37.55%、7.12%,未达到指标值的要求。

(二)系统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

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达成任务,未按照辖区服务对象的实际流动情况对医疗健康档案予以更新,导致实际提供项目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纳入考核。

(三)政策宣传不够,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

通过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清楚、对开展项目的必要性认识程度不够,导致其对本项目的政策知晓率偏低;另外,服务对象对其自身健康保健意识认识不够,反映出部门对项目宣传工作不深入,媒体及网络平台的宣传较为薄弱。

(四)绩效理念不强,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直接使用上级转移资金下达的部分绩效指标做为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未归纳总结项目重点工作内容,导致绩效目标和指标重点不突出,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绩效自评工作中,未严格按照五财〔2023〕27号文要求编写自评报告,未建立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不利于自评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建议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督导力度

一是建议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修订并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完善项目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流程和考核方法;二是加强业务督导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加大对本项目执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补助资金的配置效率。

(二)加强系统动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建议五华区卫健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健康档案巡查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更新和管理,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避免因提供服务机构与考核数据机构不一致,无法进行准确考核及资金结算,影响项目服务质量。

(三)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落实宣传实效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突出实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及满意度。

(四)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申报预算时根据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设置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并将目标细化为重点突出、关联度高的绩效指标,确保指标与目标相对应,并能够体现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利于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和考核;二是在绩效自评时,规范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有必要的附件依据,作为评价的佐证材料。此外,部门应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总结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整改、补短板,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3〕27号)的要求,云南天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昆明市五华区财政局委托,于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对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五华区卫健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现将重点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分别制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中央、省、市各级分别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文件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以及2022年度的重点工作内容。

五华区卫健局根据上述政策依据,围绕部门职能职责,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及资金下达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五华区本级财政资金,预算批复资金为9,169.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163.04万元、省级资金469.87万元、市级资金307.27万元、区本级资金1,228.9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预算总金额9,169.13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260.54万元,使用项目资金6,260.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86.84万元、省级资金278.29万元、市级资金288.98万元、区级资金606.4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00%。

(三)项目实施内容

五华区卫健局为本项目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由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政府举办的机构和民营的机构)。具体开展内容为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3项,具体见下表1:

表1 项目实施内容明细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实施机构

拨付资金(万元)

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五华区卫健局及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27家政府举办的机构和61家民营的机构)

6,260.54万元

2

健康教育服务

3

预防接种服务

4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5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6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8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11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12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13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根据五华区卫健局提供的项目预算绩效申报文件,预算申报时的项目绩效目标直接使用上级转移资金下达的部分绩效指标做为项目的绩效目标,未归纳总结项目重点工作内容,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对应申报的项目绩效指标,五华区卫健局设置的产出指标为:数量指标23个、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5个、成本指标2个;效益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4个、可持续影响指标3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预算申报的绩效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

2.重点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鉴于五华区卫健局项目预算申报时的绩效目标设置重点不突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与五华区卫健局充分沟通后,重新梳理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具体如下:

(1)重点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

①明确项目内容,突出重点工作,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一是项目实施内容覆盖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均需开展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二是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60%以上;三是对七类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服务率均达标;四是统筹新冠病毒疫苗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疫情防控巡查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②做好项目考核工作,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性,强化项目管理。一是年度内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巡查和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对街道主中心的工作督导;二是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及时;三是区级业务指导单位和第三方考核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内容完整,分值和资金结算准确;四是项目实施方案中规定的资金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③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扩大服务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一是年度内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次数均达标,活动累计覆盖1500人以上;二是项目实施后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④通过家庭医生签约和基层公共卫生人才培育,优质服务能力提升,助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举办宣传家庭医生服务政策活动,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30%以上;二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省级甲等或国家级服务能力标准,开设特色诊疗科室或名医工作站;三是年度内制定了相关人才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⑤开展健康素养检测,提高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完成2022年度健康素养检测,并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且辖区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升幅度达到2.5个百分点。

⑥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2)重点评价细化和量化后的绩效指标

为了达到绩效指标能够体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要求,对绩效目标进行了重新梳理,设置了28个绩效指标,其中,从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及时效方面设置了11个绩效指标,从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及综合满意度方面设置了6个绩效指标,并且每个指标下细化了若干个评价点,共计45个评分点。详见附件1-2。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管理及实施主体

项目管理主体为五华区卫健局;项目具体实施主体为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含27家政府举办的机构和61家民营的机构)。

2.项目管理及组织实施

(1)五华区卫健局制定了项目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项目管理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项目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的常设机构,统一部署项目工作指标任务、统一组织项目工作考核、统一管理项目工作资金。

(2)五华区卫健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于每半年和年终,对实施本项目的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第三方考核结束后由项目办召集各专业指导单位对第三方考核结果进行质量检查、审定与验收。

(3)区级各项业务指导单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每个季度共同对88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4)区级各项业务指导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考核,其考核内容和分值均一致,分值实施千分制。

(5)第三方机构两次考核成绩按 1:1 比例折算,区级各业务指导单位各季度考核成绩按 1:2:2:5 比例折算。两方考核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汇总后作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年考核总成绩。

3.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管理根据五华区财政局和五华区卫健局制定的《五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执行,明确了项目资金管理与核算。

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先预拨、后评估、再结算”的办法管理,先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在区域的常住居民人数进行预拨,标准为62.5元/人,对政府举办的机构给予一次性拨付到位,对民营机构为分次拨付;年度考核后,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五华区卫健局未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组,系由责任科室对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中表述自评得分91分,评分等级“优”。

(二)绩效自评结论

1.自评结论为:“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符合法律法规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经对绩效目标设定、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各项目产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了绩效评价,能准确反映出上级转移支付‘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情况。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支持下,辖区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正常开展,促进五华区居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和不良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步树立起居民自我健康管理的理念,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及慢性病的发生和流行,对于提高居民健康素质有重要促进作用”。

2.自评发现的问题:“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下达较晚,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资金执行率低,导致财政年终结转收回部分资金,支付压力较大”。

3.自评提出的改进措施:“①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绩效管理水平;②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③加强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重点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7.《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8.《昆明市五华区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五政办通〔2017〕10号);

9.《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五发〔2021〕10号);

10.《五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五财〔2023〕27号);

11.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文件、批复文件、资金下达文件等其他资料。

(二)重点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本次重点绩效评价项目的具体情况,为确保重点评价工作的真实可靠,本次重点评价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从被评价部门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数据,形成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具体为:

(1)对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绩效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

(2)收集重点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审阅单位填报的预算完成情况表、资金使用情况、各类业务统计数据,对异常事项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

(3)查阅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业务档案等相关会计资料,检查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执行情况、资金使用规范情况、支出情况及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等是否存违规现象。

2.实地评价

(1)采用数据填报、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审核评价资料。

(2)发放调查问卷了解评价相关方满意度,选取评价相关方部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被评价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3)对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业务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实际运行情况。

(三)实地评价抽样

本项目的评价是对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进行综合性的绩效评价,因此,本项目对五华区卫健局及其二级预算单位和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评价。此外,因二级预算单位和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较多,鉴于此,仅进行抽样检查。

1.抽样目的

抽样的目的是为了评价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情况、项目实施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成情况。

2.抽样原则

(1)抽取二级预算单位占12家二级预算单位的比例≥30%;

(2)抽取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61家民营机构的比例≥15%。

3.抽样结果

按照上述抽样原则,对五华区卫健局及抽取的4家二级预算单位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对抽取的10家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项目实施内容的检查。

(1)2022年预算经费实际到位6,260.54万元,现场评价过程中抽样4,713.25万元,抽样占比为75.29%。具体见下表2:

表2:抽样点明细表

序号

抽样点单位名称

金额(万元)

1

昆明市五华区卫生健康局

3,511.13

2

昆明市五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87

3

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街道卫生院

303.97

4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47.14

5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27.14

合计

4,713.25

(2)现场评价过程中,对抽取的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过程资料等进行检查,各抽样点均开展了本项目规定的全部服务内容,但也发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存在重复享受服务和未达年龄享受服务的情况。具体见下表3:

表3:抽样点抽样结果

序号

抽样点单位名称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存在问题

重复享受

服务人次

未达年龄享受

服务人次

1

昆明市五华区大观空间俊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18


2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北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31


3

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小菜园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28

8

4

昆明市五华区龙翔红菱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17


5

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虹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44

2

6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荷叶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35


7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长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11


8

昆明市五华区红云和谐世纪社区卫生服务站

18


9

昆明市五华区红云龙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23

22

10

昆明市高新区康桥社区卫生服务站

57

7

(四)重点绩效评价指标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1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综合满意度。在此基础上,细化设置了28个三级指标,其中,11个共性指标,17个个性指标,且对每个指标均细化了评分点,评价点共计78个,详见附件2。

(五)重点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

本次重点评价分值采用百分制。一级指标按照统一规定,即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指标所占权重分别为15%、15%、40%、30%;二级指标按照统一规定了权重,三级指标分别在二级指标下进行个性化的细化,其中,三级指标中的共性指标按照统一规定分值。各项指标的权重和分值具体详见附件2。

(六)重点绩效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

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论

(一)重点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五华区卫健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得分76.20分,评价等级为“中”。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4:

表4 重点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4.50

96.67%

过程

15.00

12.00

80.00%

产出

40.00

31.70

79.25%

效益

30.00

18.00

60.00%

合计

100.00

76.20

76.2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绩效目标基本合理;预算编制基本科学、合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恰当分配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达100.00%,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但也存在项目管理办法不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的问题。

项目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均开展了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完成督导巡查任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情况、部分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预防接种服务、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均达标;项目各类相关资料报送及时。但也存在监督执行不到位、项目实施不到位、项目实施与规定不一致、项目考核执行不严谨的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顺利举办宣传家庭医生服务活动,通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90%以上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对服务团队很满意;按照市级通知,配合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并按时上报统计数据;通过对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相关政策的有效执行,加大了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但也存在服务能力提升效果未达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升幅度和家庭医生签约率均未达到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知晓率为62.75%;项目实施后的综合满意度为85.70%,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五华区卫健局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共涉及17个绩效指标,在该等指标中共有45个评价点,其中,完成31项,未完成14项,完成率68.89%。完成情况具体如下表5:

表5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产出

产出数量

项目实施内容街道覆盖率

五华区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是否覆盖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

已完成

覆盖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

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是否均开展了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

已完成

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均开展了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

督导巡查完成次数

每个季度均对下辖的4377家被监管单位是否完成巡查

已完成

每个季度均对下辖的4377家被监管单位完成巡查,总计*****

每半年对下辖的66家职业卫生单位是否完成巡查

已完成

每半年对下辖的66家职业卫生单位完成巡查,总计146次

年度内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对街道主中心工作督导次数

≥44家次

已完成

每个季度均对街道主中心工作督导

健康巡讲活动完成情况

年度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次数

不少于12次

未完成

3家不达标,共少8次

年度内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次数

不少于6次

未完成

2家不达标,共少5次

开展的健康巡讲活动累计覆盖人数

不少于1500人

已完成

累计覆盖*****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完成情况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60%

已完成

完成65.76%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完成情况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已完成

完成91.20%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85%

已完成

完成95.5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已完成

完成92.72%

产出

产出数量

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完成情况

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60%

未完成

管理服务率为32.66%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已完成

完成74.35%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0%

已完成

完成62.86%

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80%

已完成

完成86.50%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90%

已完成

完成98.94%

预防接种服务完成情况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已完成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90%

疫情防控及疫苗接种巡查完成情况

疫情防控巡查任务完成率

=100%

已完成

完成100%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巡查任务完成率

=100%

已完成

完成100%

中医药健康管理完成情况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70%

未完成

健康管理率为32.45%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77%

已完成

完成78.80%

产出质量

项目考核的准确性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内容是否均涉及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13项)

已完成

考核内容均涉及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2类(13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分值是否准确

准确

未完成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考核存在人员重复及超范围服务的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算是否准确

准确

未完成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考核存在人员重复及超范围服务的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一致性

项目实施方案规定6月30日前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机构的进度不低于50%

=50%

已完成

达到50%

项目实施方案规定12月31日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机构进度达到100%

=100%

已完成

达到100%

项目实施方案规定补助资金兑付方式按每个季度评估考核后结算

未完成

助资金兑付方式为前三季度预拨,第四季度考核结算,与规定不符

产出

产出时效

资料上报及时性

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是否于24小时内报告

已完成

于24小时内报告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寨卡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新发输入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是否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

已完成

于2小时内报告

区级是否按照市级考核组要求于次年4月21日前及时准备完整的考核资料

已完成

已按照市级考核组要求于次年4月21日前及时准备完整的考核资料

效益

社会效益

政策知晓率

知晓率

≥90%

未完成

知晓率为62.75%

家庭医生签约成效

是否已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已完成

已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举办宣传家庭医生服务政策活动

≥1次

已完成

完成1次

年度内家庭医生签约率

≥30%

未完成

家庭医生签约率为22.88%

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对服务团队满意度

≥90%

已完成

93.33%家庭医生签约对象满意

居民健康保健意识提升

健康素养监测是否完成并按时上报

已完成

完成并按时上报

辖区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升幅度

≥2.5个百分点

未完成

市级发布信息表明较2021年提升1.01个百分点

通过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服务对象认为明显提升了自身健康保健意识

≥90%

未完成

80%的辖区服务对象认为明显提升

效益

社会效益

优质服务能力提升

在当年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是否有达到省级甲等或国家级服务能力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未完成

没有达到省级甲等或国家级服务能力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有开设特色诊疗科室或名医工作站

未完成

没有开设特色诊疗科室或名医工作站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可持续影响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是否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政策并有效执行

已完成

省卫健委开展2022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年度内是否制定了相关的培训计划

已完成

按省卫健委开展2022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进行

年度内是否按计划完成了培训任务

已完成

按省卫健委开展2022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知进行

满意度

满意度

综合满意度

≥90%

未完成

满意度为85.7%

(三)重点绩效评价与自评价的差异分析

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得分76.20分,评价等级为“中”;部门自评得分为91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重点评价与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以下差异:

1.评价程序有差异

(1)自评价的程序:部门绩效自评未成立绩效评价组,由财务部牵头编制自评报告,未编制实施方案。从“产出、效益”2个维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工作,得出评价结论,但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2)重点评价的程序:重点绩效评价通过前期调研,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实地收集佐证资料后,在分析核实评价资料的基础上得出评价结论。

2.评价内容有差异

(1)自评价的内容:部门绩效自评仅针对产出及效益两个维度,未按照五华区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设置共性指标,未建立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报告中简要评述了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及绩效目标三个方面的完成情况,并做出了自评价结论。

(2)重点绩效评价的内容:重点绩效评价根据年初预算申报、项目立项及实施的相关资料,结合五华区财政局对重点绩效评价的要求,将项目实施情况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细化、量化具体评价指标进行评价。重新梳理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方面的6个绩效目标,细化量化了17个指标,并围绕该等指标进行重点评价。同时,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全方位的开展项目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且综合结论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11个方面进行评述。

3.评价指标体系的差异

(1)自评价指标体系:部门绩效自评设置了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并对每个三级指标进行分值设定,总分值100分,自评分值为91分,自评等级为“优”。

(2)重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和28个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并对每个三级指标按重要性水平进行分值设定,总分值100分,并对每个指标进行评分,计算出总得分76.20分,评定等级为“中”。

五、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决策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从评价得分情况看,决策指标分值15分,重点评价得分14.5分,得分率9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充分。五华区卫健局申请立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项目事前经过了局务会议审议决策,申请设立程序合规。

2.项目绩效目标重点不突出。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直接使用上级转移资金下达的部分绩效指标做为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未归纳总结项目重点工作内容,导致绩效目标与指标重点不突出,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

3.项目预算编制及资金分配合理。项目预算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匹配,测算依据充分,预算资金按照实施内容进行分配,分配额度合理。

4.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达到预期目标。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的任务目标明确,中央、省、市级财政共计下达项目资金7,940.18万元,占项目预算批复金额9,169.13万元的86.6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该项满分为15分,重点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8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符合规定。预算执行率为100.00%;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资金使用履行了审核审批流程,资产账务处理基本规范。

2.项目组织实施过程基本合规。五华区卫健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项目实施方案等,对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支出审批管理等作了规范。但五华区卫健局项目管理办法不完善,没有制定合理的考核流程及方法;未严格按照五财〔2023〕27号文要求编写自评报告,未建立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不利于自评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三方面。该项满分为40分,重点评价得分31.70分,得分率79.2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内容覆盖辖内街道全面完成。五华区基本公卫生服务项目覆盖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均按规定开展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2类(13项)。

2、督导巡查工作全面完成。每个季度均对下辖的4377家被监管单位完成巡查,总计*****次;每半年对下辖的66家职业卫生单位完成巡查,总计146次;区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每个季度均对街道主中心进行工作督导,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3、健康巡讲活动监督执行不到位。年度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下达任务需开展健康巡讲活动次数不少于12次,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6次,其中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未达到要求;开展的健康巡讲活动累计覆盖人数达到1500人的要求,实际覆盖*****人。

4、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基本完成。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5.7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1.20%、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5.5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2.72%、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74.35%、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2.86%、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6.5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8.94%、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达到90%、疫情防控巡查及疫苗接种巡查任务完成率100%、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78.80%,均达到上级指标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32.66%、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32.45%,未完成上级指标要求。

5、项目考核执行不严谨。未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考核工作方法,对不同的考核数据量分别确定抽样数量。考核过程中抽取样本量较小,未能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重复申报和超范围提供服务的问题,导致项目考核分值及结算不准确,“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考核存在人员重复及超范围服务的情况。

6、项目实施方案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不一致。项目实施方案应根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制并实施,项目资金拨付进度已按规定完成,但补助资金兑付方式为前三季度预拨,第四季度考核并结算,与规定不一致。

7、项目各类相关资料报送及时。通过查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和传染病检测系统,各卫生服务机构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都于24小时内报告;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寨卡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新发输入传染病人和疑似病人,或发现其他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暴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均按有关要求于2小时内报告;根据市级下达文件,区级已按照市级考核组要求于次年4月21日前及时准备完整考核资料。

(四)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情况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三个方面,满分30分,得分18分,得分率6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方面。通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并顺利举办宣传家庭医生服务活动,通过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90%以上的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对服务团队很满意;按照市级通知,配合完成健康素养监测调查,并按时上报统计数据。但也存在服务能力提升效果未达标,在当年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中没有达到省级甲等或国家级服务能力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开设特色诊疗科室或名医工作站,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升幅度和家庭医生签约率均未达到要求。通过对辖区服务对象和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受访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知晓率为62.75%;80%的受访对象认为接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自身健康保健意识明显提升,未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2.可持续影响方面。根据省卫健委开展2022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通知,五华区卫健局积极上报培训人员名单参与培训,加大了对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

3.综合满意度为85.70%,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次重点绩效评价分别对辖区服务对象、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对象和内部工作人员三类对象设置调查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260份,达到满意的问卷229份。分别按60%、30%、10%的权重计算后,综合满意度为85.70%。有效问卷分析如下:

(1)辖区服务对象200份有效问卷,其中,满意问卷179份,满意度89.50%。从有效问卷对8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100%的受访对象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服务态度、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感到满意。

②99%的受访对象认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技术水平感到满意。但有1%的受访服务对象对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水平不满意,且认为不方便,原因系离家近的卫生服务机构还未建成,路途较远,老人坐车不方便。

③80%的受访对象认为接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后,自身健康保健意识明显提升,20%的受访对象认为对自身健康保健意识提升效果一般。

④62.75%的受访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与宣传渠道较为了解,其余受访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内容与宣传渠道不够了解。

(2)辖区家庭医生签约对象30份有效问卷,其中,满意问卷23份,满意度76.67%。从有效问卷对5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93%的受访对象认为签约家庭医生方便且有必要,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感到满意。但有7%的受访对象感到不满意且不方便。

②87%的受访对象知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了解服务内容。但有13%的受访对象不知晓且不了解内容。

(3)内部工作人员30份有效问卷,其中,满意问卷27份,满意度90%。从有效问卷对10个问题的反馈结果看:

①100%的受访对象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内容,明确工作职责,认为考核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项目宣传到位,居民的健康素养有所提升,且有必要进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的建设,对提供服务单位及家庭医生的服务团队的专业胜任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的工作及成果感到满意。

②47%受访对象了解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考核机构。但53%的受访对象不了解。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创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首先,充分突出区级公立医院的龙头作用,由区人民医院牵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共建,三家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成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构建“一头两翼多支点”的紧密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格局。

其次,加强与省、市三级公立医院的沟通联系,通过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实现了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以多种形式整合共享的良好局面。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管理质量不高,考核不严谨,督导不到位

1.项目考核管理不到位,对提供的考核数据节点及数据范围不明确,考核方法不科学。一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考核数据截止时点不统一,导致考核数据基础不规范;二是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考核数据范围不一致,除医疗系统数据外,部分机构还自行增加了手工记录数据,导致考核数据基础不准确;三是未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考核工作方法,对不同的考核数据量分别确定抽样数量。实际工作中样本抽取量较小,未能发现项目执行中存在重复申报和超范围提供服务的问题,导致对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项目考核分值打分及结算不准确,经评价发现“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考核中存在重复考核2132人、超范围考核534人。

2.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兑付采用了前三季度预拨,第四季度集中考核并结算考核的方法,部门因为考核量大且每次考核流程较长,花费时间较多,未严格按照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季度评估并结算的方式执行。

3.项目督导实施不到位,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巡讲次数未达到要求,65岁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分别低于既定指标27.34%、37.55%、7.12%,未达到指标值的要求。

(二)系统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

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达成任务,未按照辖区服务对象的实际流动情况对医疗健康档案予以更新,导致实际提供项目医疗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法纳入考核。

(三)政策宣传不够,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

通过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清楚、对开展项目的必要性认识程度不够,导致其对本项目的政策知晓率偏低;另外,服务对象对其自身健康保健意识认识不够,反映出部门对项目宣传工作不深入,媒体及网络平台的宣传较为薄弱。

(四)绩效理念不强,绩效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项目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直接使用上级转移资金下达的部分绩效指标做为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未归纳总结项目重点工作内容,导致绩效目标和指标重点不突出,不利于绩效目标的考核。绩效自评工作中,未严格按照五财〔2023〕27号文要求编写自评报告,未建立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未收集相关佐证材料,不利于自评工作的有效开展。

八、建议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督导力度

一是建议部门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修订并完善项目管理办法,优化完善项目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流程和考核方法;二是加强业务督导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加大对本项目执行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考核工作,提高补助资金的配置效率。

(二)加强系统动态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建议五华区卫健局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健康档案巡查工作,确保服务对象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更新和管理,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避免因提供服务机构与考核数据机构不一致,无法进行准确考核及资金结算,影响项目服务质量。

(三)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落实宣传实效

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项目影响力,突出实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提高服务对象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及满意度。

(四)增强绩效管理理念,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申报预算时根据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设置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并将目标细化为重点突出、关联度高的绩效指标,确保指标与目标相对应,并能够体现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利于对绩效目标的管理和考核;二是在绩效自评时,规范编制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有必要的附件依据,作为评价的佐证材料。此外,部门应结合年初预算批复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三是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总结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促整改、补短板,促进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提高部门绩效水平。



标签: 基本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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