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郑发改审农经〔2023〕122号、郑发改审农经〔2023〕1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郑发大运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23-GC-1038
2.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起步区,北至绿城路,南至大河路辅道,西至规划丰沛街(含),东至规划丰硕街(含)。
2.4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1亿元,规划总用地面积*******.00 ㎡,约 2509.80 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全部为地上建筑。建设内容包括游客服务设施工程、旅游交通设施工程、智慧管理信息化工程,并配套建设景区园路铺装工程、土方工程、构筑物工程、服务设施工程、河岸护坡工程、标识系统、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 ***** ㎡,全部为地上建筑,新建建筑 ***** ㎡,改造建筑 ***** ㎡。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信息化工程、海绵工程。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是郑州汴河遗址景区项目EPC总承包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景区地形塑造、景观绿化、景区道路、跨绿源路桥梁、特色园区、游客驿站、标志标识、地基与基础、建筑、结构(含钢结构〈若有〉)、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景区亮化、弱电智能化、暖通与空调、建筑节能、市政管网、市政道路等的施工图设计及各专项深化设计、后续设计服务、与专项设计和深化设计的配合、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
工程施工:本项目的全部建造及安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区基础建设工程、景区绿化和配套公用工程、市政配套道路、市政管网、土方工程、装饰工程、标志标识、亮化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及水电气暖等配套工程),以及工程全过程BIM技术应用、前期准备、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等)。
物资采购:物资采购供应与设备安装调试、试运、技术服务、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主体使用所必须的,则均需纳入施工、采购、安装及提供的配套服务范围内。详细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6工期要求:总工期545日历天。其中:
(1)设计周期:合同订立之日起45日历天,配合施工,自本项目施工开工之日起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技术服务。
(2)施工:合同订立之日起50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4A级景区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省、市、4A级景区现行规范和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
2.7.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省、市、4A级景区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8工程安全标准和要求:无安全事故。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备①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单位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需提供无在建承诺);须提供2021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12个月在本公司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
4业绩要求:
4.1企业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4.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4.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
备注:
(1)企业类似业绩指:①城市景观工程、园博园、花博园、绿博园等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的施工业绩(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②单项合同建筑规模≥5万㎡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③城市景观工程、园博园、花博园、绿博园等单个项目总面积≥100万㎡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设计费)的设计业绩;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指:城市景观工程、园博园、花博园、绿博园等单个项目总面积≥100万㎡的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1200万元(设计费)的设计业绩;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指:①城市景观工程、园博园、花博园、绿博园等单项合同金额≥3亿元的施工业绩;②单项合同建筑规模≥5万㎡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4亿元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需具备以上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4)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业绩可由联合体共同提供;
(5)设计负责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交竣工验收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交竣工验收资料均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且一致,如项目经理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7)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需提供信誉承诺并加盖公章)。
6.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2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7.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个,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是施工单位拟派人员。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以上内容及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26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PBidder/)”,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区第八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的招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30分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郑发大运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150*****974@163.com
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总部企业基95号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73*****271
邮 箱:zxcdzbdl@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联系电话:0371-********
传 真:0371-********
邮 箱:sjwgcztb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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