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项目龙门吊安全评估询比公告
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项目龙门吊安全评估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项目龙门吊安全评估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项目龙门吊安全评估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广钢新城自编1#龙门吊(外观涂黄色油漆)高度约10m,长度约15m,宽度约14m;自编2#龙门吊(外观涂红色油漆)高度约7m,长度约15m,宽度约4m。该龙门吊为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为排除项目安全隐患,需进行现状下的安全评估。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11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开展广钢新城白鹤洞地块公共绿地工程项目龙门吊安全评估服务,进行现状下的安全评估并对该龙门吊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主要包括:
(1)收集原结构的相关资料信息;
(2)对建筑物现状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对结构布置、构建尺寸进行检测;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是否造成上部结构出现变形、开裂等;检测钢结构的钢材强度、涂层厚度,对焊缝位置进行探伤检测,对焊缝质量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钢结构构件、支座的外观缺损情况、检查螺栓连接情况等。
(3)进行建模分析验算、综合检查检测结果编写构筑物安全评估报告。
2.成果要求:提供广钢绿地1#、2#龙门吊安全评估报告。
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权利义务完成之日止。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证书(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报价人具有在广州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所备案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的相关证明。
4.报价人近两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2.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3.结算方式:本项目中选价为暂定价,结算时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和鉴定协会》粤建检协〔2015〕8号等现行计价文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结算。安全评估的建筑层数、高度调整系数为1.5,档次调整系数为1.0,规模调整系数为1.2,结构调整系数为1.5;检测项目的结算=实际工程量×收费标准单价×(1-中选下浮率),最终结算价以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结果为准。结算金额不能超合同价,如超合同价则按合同价包干。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9 月 28 日至2023年 10 月 9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9 月 28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10 月 9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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