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自有资金设备康复设备-第二批比选公示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自有资金设备康复设备-第二批比选公示
为满足临床需求,现需采购振动训练系统等康复设备,现公示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需求,欢迎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磋商比选。
一、采购基本需求
1.分项目编号:CRRC2023ZY-04
2.分项目信息:
2.1分项目总预算金额:52.7万元
2.2项目性质:货物
2.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两周内完成安装验收
2.5采购标的: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 最高限价 (万元) | 申购 部门 | 数量 (套/台) | 采购包 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1 | 生物力学刺激治疗仪 | 14.9 | PT2 | 1 | 14.9 | 是 |
2 | 振动训练系统 | 28 | PT3 | 1 | 28 | 是 |
3 | 儿童智力测试仪 | 9.8 | 语言科 | 1 | 9.8 | 否 |
二、主要配置要求:
(一)第一包:生物力学刺激治疗仪、数量:1套
1、主机(内置可充电锂电池):1台
2、治疗手柄:1把
3、振荡头:3个;
4、运输箱:1个
(二)第二包:振动训练系统、数量:1套
1、振动训练仪:1台
2、控制面板和支架:1个
3、遥控器:1个
(三)第三包:儿童智力测试仪、数量:1套
1、数据分析工作站:1套
2、台车:1辆
3、测试工具箱:6套
4、测试软件:1套
三、需满足的技术参数指标:
(一)第一包:生物力学刺激治疗仪、数量:1套
1、用途:用于不同患者的镇痛、消炎、消肿、手术及创伤后的治疗,包括缓解肌肉、筋膜组织张力、激活神经肌肉、松解粘连、瘢痕和纤维化组织,促进肿胀消散(术后及损伤)、加速伤口愈合等
▲2、振动形式:沿肌肉、组织长轴方向水平振动,可松解局部和整体的肌肉及筋膜,促进组织代谢及微循环。
3、螺旋方向以相同的角速度产生不同的路径速度,使肌肉、筋膜和其他软组织均受到均匀刺激、拉伸。
▲4、可直接作用于面部、头部、颈部、小关节等部位。
5、具备显示屏
6、振动频率调节范围:5-30Hz,调节精度≤1Hz;
7、最大扭矩:≥3Nm;
8、振幅:0.1-5mm,可通过不同的振荡头改变振幅;
▲9、配备≥3个不同型号的振荡头,大号用于较大肌肉部位的治疗、小号用于面部、颈部、头部与小肌肉部位的治疗。
10、配备专用铝制运输箱;
11、配备内置可充锂电池;
(二)第二包:振动训练系统、数量:1套
1、主要功能:可用于病人的振动训练,可提高肌肉力量,改善肌肉功能;可改善平衡性和协调性
▲2、振动平板需采用左右交替振动模式,通过模拟步行中的骨盆倾斜角度,带动下肢引起两侧骨盆的交替倾斜,可以模拟步态对人体肌肉、骨骼和神经的刺激,从而训练患者下肢肌力核心力量。
3、可通过调整振动幅度和频率改变对人体的刺激强度和方式;
▲4、具备变频振动训练功能,变频频率级别调节范围:±2Hz-±5Hz范围内≥4挡可调。
5、具备智能教练功能,敏感等级≥5个可选。
6、设备需采用控制面板和显示器一体设计模式,配有≥2套控制系统,用于不同姿势训练时的操作,分别为:控制面板和遥控器。
7、设备配有扶手,适合不同姿势的训练,保证病人安全训练。
8、设备可通过不同的站姿、坐姿及体位变换实现针对不同部位的肌肉、骨骼和神经的康复训练;
9、设备需可通过调节双脚位置无极调节振动幅度;
▲10、振动仪振幅调节范围:不少于±5mm;
▲11、振动仪频率调节范围:5-35Hz,调节步长≤0.5Hz;
12、振动仪踏板尺寸:≥55×35cm
13、设备可承受最大体重≥200kg
(三)第三包:儿童智力测试仪、数量:1套
(1)、数据分析工作站:
1、CPU:i5或以上性能;
2、内存≥4G;硬盘≥1TB;
3、显示器:彩色液晶触摸显示屏≥21英寸
4、打印设备:彩色喷墨打印设备
5、摄像头:分辨率≥640×480
6、音响及麦克风
(2)软件功能
1、测评项目
1.1、具备注意力缺陷多动症测试分析功能(≤18岁儿童注意力测评);
1.2、注意力测试分析(≤18岁儿童注意力测评):
1.2.1、具备字母划消注意力测训功能;
1.2.2、具备注意广度测训功能;
1.3、智力能力测试分析(≤18岁儿童智力能力测评)
▲1.3.1、具备儿童图片词汇测评功能
▲1.3.2、具备韦氏学龄前儿童智力能力测评功能(含测试工具)
1.3.3、具备韦氏儿童智力测评(含测试工具)功能;
1.3.4、儿童绘人智力测评功能;
1.3.5、具备中国比内智力测评功能;
1.4、神经心理发育综合能力测试分析(≤6岁儿童神经心理发育测评):
1.4.1、具备贝利婴幼儿发展测评功能;
1.4.2、具备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测评功能;
1.4.3、具备婴儿社会生活能力测评功能;
▲1.4.4、具备中国儿童综合发展测评功能;
1.4.5、具备儿童智能发育筛查测评(含测试工具)功能;
1.4.6、具备儿童丹佛发育筛查测评(含测试工具)功能;
1.4.7、具备儿童神经心理发育测评(含测试工具)功能;
1.5、具备孤独(自闭)症测试分析(≤18岁儿童孤独症发育测评)
1.5.1、具备CARS儿童孤独症测评功能;
1.5.2、具备儿童孤独感测评功能;
1.5.3、具备儿童社交焦虑测评功能;
1.5.4、具备CHAT婴幼儿孤独症测评功能;
1.5.5、具备M-CHAT婴幼儿孤独症测评功能;
1.5.6、具备ABC儿童孤独症测评功能;
▲1.6、具备早期语言发育进程测评功能(含测试工具)(≤3岁儿童语言能力测评);
▲1.7、具备儿童学习障碍行为测评分析(≤18岁儿童学习能力测评)
2、具备测试、分析、资料存贮、结果报告打印功能;
3、具备查询、统计、数据管理(备份、恢复、压缩数据库)、帮助功能;
4、报告单可编辑,可同时显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领域的智龄情况、各领域的单项发育商、总体评价(智龄、发育商、发育等级评价)、报告单中应可摄入孩子的即时照片;
5、软件可免费升级;
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第一包:生物力学刺激治疗仪、数量:1套
1、培训要求:卖方需根据买方要求提供设备操作使用培训,并提供与设备相关的临床应用技术培训;
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2.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 3年;
2.2、设备报修时,4小时内电话响应服务,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设备在 72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2.3、质保期满后,更换配件按厂价收取零配件费用,不收维修人工费;
2.4、备品更换时间≤48小时;
2.5 备品供应时间≥停产后五年。
(二)第二包:振动训练系统、数量:1套
1、培训要求:卖方需根据买方要求提供设备操作使用培训,并提供与设备相关的临床应用技术培训;
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2.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 ≥2年;
2.2、设备报修时,4小时内电话响应服务,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设备在 72 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
2.3、质保期满后,更换配件按厂价收取零配件费用,不收维修人工费;
2.4、备品更换时间≤48小时;
2.5 备品供应时间≥停产后五年;
(三)第三包:儿童智力测试仪、数量:1套
1、培训要求:根据院方时间安排提供培训服务,培训人员需具有一定的临床诊断基础知识;
2、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2.1、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2 年;
2.2、设备报修时,4小时内电话响应服务, 24小时内予以回复,如不能按要求予以回复,将提供不低于同等档次的备用机使用;
2.3、质保期满后,更换配件按厂价收取零配件费用,不收维修人工费;
2.4、备品更换时间≤48小时;
2.5 备品供应时间≥停产后五年;
五、报名时间及所需文件
报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将所投产品的品牌与型号(格式如下表所示)、供应商资质、制造商资质及授权、产品资质、彩页、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书及联系方式扫描为PDF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yigongke@126.com 。邮件名格式为“比选报名-分项目编号-包名称-设备名-公司名”。
供应商名称 | 包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厂家 | 型号 | 数量 |
六、比选所需文件:
经对供应商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完整有效性进行初审后,将电话通知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正式提交比选文件的具体时间,接到通知的供应商需将包含最终报价的所有比选文件打印八份(一正七副,副本可复印)盖章后封存,后续步骤按参会的具体要求执行。(比选会地点: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设备后勤楼二层会议室。)
需提交的文件详单(需加盖公章)如下:
(1)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制造商向供应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若存在上级代理商,还应提供上级代理商有效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制造商或供应商法人给销售人员的授权以及法人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人员联系方式;
(5) 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国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6) 所投产品报价单(含产品注册名称、型号、单价、配置清单),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包预算金额的,或分项报价中单价超过对应的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
(7) 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对应的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
对比选公示中“三、需满足的技术参数指标”中的内容逐条响应,填写所投产品所能达到的内容和数值,而不应以复制的比选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数值。列出具体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数值)及偏离。不能仅填写“全部响应”等,否则评选委员会不予认可。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或“#”的技术指标,必须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即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说明书、产品彩页等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注明文件名称、所处文件页码或位置等验证其真实性。对于未按要求提供标注“▲”或“#”的技术指标应答的证明材料的,评选委员会可不予承认;
项目编号 | CRRC2023ZY-04 | 包号 | 标的设备名称 |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序号 | 采购需求条目号 | 需求内容与数值 |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偏离 | 标注“▲”或“#”的技术指标证明材料(文件名称、页码、位置) |
(8) 近三年北京地区医院所投同型号产品成交中标公告、合同或发票(显示价格及盖章页);
(9) 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我方保证:此次参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自有资金设备采购比选,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注:根据比选评分标准2.2.3的要求自行编写。承诺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证期年限、质保期内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外服务方案、定期保养方案、售后网点的分布、售后服务人员组成、故障后维修响应的反应速度、备品库、应急备用机等售后服务方案等,并提供消耗性配件、易损配件、高值配件的报价清单。)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对比选响应文件及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参数真实性的保证和承诺(格式如下)
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
我方保证:此次参与中国康复研究中心2023年度自有资金设备采购比选,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及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报价和供货渠道都是真实可信和正规的。贵方有权在比选有效期或执行合同的任何阶段对我方上述保证内容提出质疑,我方将全责协助查实。
若我方有与上述保证不符事实或未履行比选文件及合同中的任何承诺,我方愿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比选评分标准:
第1包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10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40 |
合计 | 100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销售业绩 | 10 | 提供2020年9月1日至今北京地区医院所投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任意产品即可)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套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参数得分 | 31 | 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为31分。(含▲指标3个,一般技术指标8个) 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5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2分。 |
2 | 售后保修年限得分 | 9 | 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最低质量保证期限要求之外,每延长一年保修得3分,最高9分。 |
3 | 售后服务及应急方案得分 | 5 | 除必须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各项基本要求外,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中售后服务安排、售后网点的分布、故障后维修响应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措施、应急方案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5分。 售后服务措施得当、维修响应速度及备品备件保障速度快、应急方案全面合理,得5分; 售后服务流程基本全面、响应基本及时、提供应急方案,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4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得分 | 5 | 产品先进、可行,对功能需求满足性高,得5分; 产品先进、可行性一般,对功能需求满足性一般,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 40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40%)×100 (注: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选基准价) |
第2包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10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40 |
合计 | 100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销售业绩 | 10 | 提供2020年9月1日至今北京地区医院所投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任意产品即可)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套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参数得分 | 34 | 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为34分。(含▲指标4个,一般技术指标9个) 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4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2分。 |
2 | 售后保修年限得分 | 9 | 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最低质量保证期限要求之外,每延长一年保修得3分,最高9分。 |
3 | 售后服务及应急方案得分 | 3 | 除必须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各项基本要求外,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中售后服务安排、售后网点的分布、故障后维修响应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措施、应急方案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3分。 售后服务措施得当、维修响应速度及备品备件保障速度快、应急方案全面合理,得3分; 售后服务流程基本全面、响应基本及时、提供应急方案,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4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得分 | 4 | 产品先进、可行,对功能需求满足性高,得4分; 产品先进、可行性一般,对功能需求满足性一般,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 40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40%)×100 (注: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选基准价) |
第3包评分标准
1.评分因素及分值
序号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商务部分 | 10 |
2 | 技术部分 | 50 |
3 | 价格部分 | 40 |
合计 | 100 |
2.评分标准
2.1商务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销售业绩 | 10 | 提供2020年9月1日至今北京地区医院所投同品牌、同规格型号产品(若为非单一产品采购包,则提供该包任意产品即可)成交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套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2.2技术部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参数得分 | 34 | 满足全部技术要求的为34分。(含▲指标5个,一般技术指标28个) 一项▲指标不满足要求扣4分,一项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要求扣0.5分。 |
2 | 售后保修年限得分 | 9 | 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最低质量保证期限要求之外,每延长一年保修得3分,最高9分。 |
3 | 售后服务及应急方案得分 | 3 | 除必须满足“四、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中各项基本要求外,根据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中售后服务安排、售后网点的分布、故障后维修响应的反应速度、备品备件、售后服务措施、应急方案等售后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3分。 售后服务措施得当、维修响应速度及备品备件保障速度快、应急方案全面合理,得3分; 售后服务流程基本全面、响应基本及时、提供应急方案,得1分; 其他不得分。 |
4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得分 | 4 | 产品先进、可行,对功能需求满足性高,得4分; 产品可行性一般,对功能需求满足性一般,得2分; 其他不得分。 |
2.3价格部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 | 40 |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实际报价)×价格权重(40%)×100 (注: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选基准价) |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单一产品,不同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或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供应商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比选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选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也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选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选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其它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各供应商必须按照“六、比选所需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如有缺项,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密封比选资料的真实性,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比选资料真伪,一经核实虚假行为,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且禁止该供应商三年内参与采购机构的所有设备采购活动。
九、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角门北路10号中国康复研究中心设备处设备科
联系人:钟老师/张老师
电话:0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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