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项目项目公告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项目项目公告

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清能集团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

1.2采购人: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24年9月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9月-2024年9月财税顾问综合服务单位选聘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2.4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根据集团公司业务需要,协助集团公司及项目公司处理日常涉税事务:

(1)税收财务政策咨询,最新财税政策解疑,热点财税实务辅导及税收政策预警;每年至少出具一本最新财税政策汇编。

(2)涉税会计处理辅导、会计实务辅导;固定一名注册税务师随时咨询与解答;每个月至少1次现场答疑;每年至少前往2次跨省子公司进行税务指导,差旅费2次内费用自理;

(3)指导、审定财务处理流程;

(4)税务筹划咨询,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辅导方案实施;

(5)参与制定年度纳税计划,税负分析;

(6)日常纳税情况的健康检查、纳税指导及办税指南,财务健康检查及提出改进方案,至少出具一本报告;

(7)代表企业参与涉税谈判,协调税企关系、调节纳税争议;

(8)指导合同涉税条款的订立,修改、协助审定合同;

(9)指导涉税法律文书制作,修改、审定涉税法律文书;

(10)协助企业对其员工进行财务、税务知识培训,组织专场培训会议;每年至少举行2场财税培训;

(11)参加与财税顾问工作有关的会议;

(12)提供集团本部及下属公司等4家(清能投资、清能置业、智慧雅居、武汉分公司)企业所得税鉴证报告;

(13)对于税务检查、重大涉税事项,如对外投资、合并、分立等提供书面咨询意见书或涉税分析建设书,若特别重大的税务事项可另行签订咨询合同;

(14)税务稽查辅导:对自查中发现的税务风险提供专业化的税务建议,对税务机关的稽查进行全程跟踪,配合做好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

(15)其他涉及财务税务方面的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资格,事务所税务师人数不少于五人 ;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近3年无亏损。(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7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财税顾问综合服务项目)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税务所及委派的服务顾问具有常年从事财税顾问服务经验、及应有的社会资源、人脉资源、信息资源等;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时0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能源大厦

联 系 人: 马昕

电 话: 027-********

2023101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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