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招标文件-2023年07月16
食堂招标文件-2023年07月16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曲县巡镇中学校
二〇二三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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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报河曲县教育局批准,河曲县巡镇中学校(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是以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服务方案为评标依据的服务质量招投标。招标人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河曲县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制定本招标文件。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书。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投标人须知第款发出的“补遗书”:
第一篇 投标人须知
第二篇 投标书格式
第三篇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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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委托经营承包合同于2023年7月到期。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经营,提升食堂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将学校食堂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标。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响应的,应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
(一)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108亩,住校学生约500人,教职员工多人,校园内设有学生食堂二区,食堂总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现对学校食堂进行公开招标。
(二)承包期限:1年(具体履约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报名(如有隐瞒,将取消中标资格)。
三、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无需报名登记,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缴交投标文件等,即可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8点—2023年7月22日18点。
3、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9点开始。
5、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河曲县巡镇中学后勤处。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方式
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可直接登录河曲县巡镇中学网站下载,网址:
五、资格审查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项报名资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为确保投标相关信息保密,相关部门和河曲县巡镇中学不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编入投标书中,投标人的资格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核结果为准。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投标人对本项目进行投标的,需编制、递交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投标书。
2、本次招投标获得的经营权必须由中标人直接经营。
3、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数量:
提交合格投标书的投标人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得分第二名的,为替补中标人。
4.若中标人因故放弃标的或被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由替补中标人按排名顺序依次补上。
5、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以上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请详细查阅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八、联系方式
(一)河曲县巡镇中学校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199*****036
河曲县巡镇中学
2023年7月16日
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格式、规范,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书。如果投标书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对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产生重大偏离的投标书将被认定为废标。
在提交投标书截止之日天内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除非招标人认为非常必要,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规定提交投标书截止之日天前,不管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或者是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以以“补遗书”的方式修改本招标文件。
“补遗书”将以网站公告的方式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澄清信息,未及时关注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可以通过发放“补遗书”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在该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前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
特别声明
本次招标是以投标人的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服务方案作为评标依据的服务质量招投标。
本次招投标获得的经营权必须由中标人直接经营,不得转包,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书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信函、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凡涉及时间的,除非特别说明,全部按日历天计算。
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各项通知、公示和相关事宜均在河曲巡镇中学网站上予以公布,招标期间请注意查阅。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特殊情况条款的调整权和未尽事宜的补充权属于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强制性要求承包方式及规定
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遇食品原材料价格波动时,未经学校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提高饭菜价格。
3、中标人的原材料需从具有一定规模、确保质量的正规公司进货,并索取相关资质证件和有关的检疫、检验报告等。做好每天的采购、留样、消毒等台账登记,以备检查,严禁食堂购置变质变味、包装不完整、无证、无生产厂家和生产日期等物品。
4、学校食堂不得供应凉菜和外购熟食,不得出售四季豆、发芽马铃暑等容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5、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政府、学校组织开展各项重大活动,应当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
6、学校提供房屋与大型设施设备及食堂所需的小型设施设备,承包期间食堂若需进行维修维护和更新添置设施设备,所需费用可以通过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由学校进行支付,否则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支付。
7、中标人必须负责区食堂内和食堂周边的卫生清扫和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建议。
8、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
9、中标人须保证一日三餐准点开膳,保证食堂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的、变味的饭菜。
10、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有权对中标人的供货渠道进行检查并对其财务状况、服务质量、餐饮价格、经营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提出改善意见,中标人必须虚心听取校方意见,并及时加以改进。
11、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独立承担责任。
12、中标人负责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13、学校每天安排专人对食堂的食品采购、留样、消毒、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安全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中标人必须配合听取校方意见,及时改进,规范操作,完善管理。
14、在遵守承包合约的条件下,由中标人自己经营,且必须亲力亲为,深入督察检查,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采取责任承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方式服务广大师生,不得随意提高食堂窗口餐价,若遇物价和人工价格普遍上涨,需要进行用餐价格调整时,必须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由学校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议定餐价的调整幅度,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餐价调整。
15、经营期间,中标人必须承担食品安全的法律责任,因食品安全事故所引起的所有罚款、赔偿和其它费用皆由中标人负责。
16、合同中止或合同期满时,中标人必须在合同中止或合同期满后日内搬走食堂内所有属于中标人的货物商品设施设备等,以便于学校进行下轮承包,同时学校不承担中标人添加设备设施的转让工作;承包期间如果需要更改学校现有食堂的不动产,必须事先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动工,费用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后可由学校支付,否则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合同中止或期满不再续约时,中标人不准拆除损毁一切设施,以届时现状将物业无偿交回,学校不负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17、燃气由中标人自已负责。水、电实行逐月抄表按当时价格计价收费。
18、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必须一次性向学校缴交履约保证金万元。中止合同或期满不再续约时,学校于天内在扣除所有罚款费用后无息退还。
19、中标人在经营期内负责食堂员工健康证的更换,加强人员操作规范和安全意识等培训,采用“五常法管理”,配备至少一名专职的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把食堂员工的有效的健康证和安全管理员证等复印件交学校存档。
20、中标人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确保食堂正常经营运作。食堂工作人员的用工由中标人负责招聘、使用、管理和付酬,与学校无关,但必须符合国家、省及市相关用工规定并办理用工手续(如按《劳动法》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必须指定一名专职食堂负责人负责管理食堂日常事务。
21、学校食堂不得出售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具、饮料矿泉水等,只能从事食品加工烹调工作。中标人必须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和卫生,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坚持优质服务,必须按学校要求的时间与标准提供经营。
22、在合同期内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年内被教育、学校、市场、卫生防疫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次及以上的,违反合同规定拒不执行学校规定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出。
23、中标人每年必须按上级要求购买校园卫生食品责任险。
24、中(终)止合同特别条款:
①合同期内,如有合法理由,双方均可以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如中标方请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学校,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学校非因下述第②款、第③款和第④款原因请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书面通知并征得中标人同意。
②合同期内,凡中标人出现下述情况,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给学校造成损失;中标人不能保证食堂的卫生和安全,不能正常经营或因不正当经营造成以上的师生严重抱怨;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
③如遇不可抗力,法规和国家、省、市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中止合同,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④中标人应保证投入足够的管理物品及服务人员,否则,学样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考核规则
①中标后运营期间的考核(期中、期末)由学校专设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②考核方法:主要参照招标评价标准。学校着重对照投标书和合同书,考核其执行的完整性、投入的设备与资金、经营团队、服务质量和水平等。考核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食堂的安全卫生与管理、食品质量、餐价、服务态度和师生的满意度等。
经营权期限
经营期为1年,起止时间以签订《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为准。
经营范围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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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编制特别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经营服务方案
三.附件
投标人必须根据食堂经营发展状况及投标人自身的实际情况,独立自主地编制投标书。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提供的方案和各种承诺,一旦中标,都将成为编制该投标书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中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并由编制该投标书的中标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一切虚假不实与超出投标人承受能力的承诺,都将给编制该投标书的投标人(中标人)带来损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编制该投标书的投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书签字人如以委托授权人方式签字的,应在投标书附件中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书应在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的内容如有差异的,以正本内容为准。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文件材料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书。
投标书包封外层应写明:
投标项目:
投标人:
四、投标书内容要求(1)企业资质,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2)企业纳税情况,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3)企业荣誉,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4)企业管理团队情况,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5)企业供货渠道管理,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6)同类型项目业绩经验,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7)饮食责任保险,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经营服务方案
(一)承包经营实施报告,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二)经营服务方案,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三)食堂维护方案 ,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四)食堂管理安全保证及应急方案,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五)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方案,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六)优惠师生方案,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七)承诺方案,详见第三篇评分标准。
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见第二篇“六、表格格式式样”表)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7月17日上午8点—2023年7月22日18点。
如提交投标书地址或时间发生改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以“补遗书”的形式书面(传真)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小时内以书面(电话)方式回复招标人。
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应在开标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组成的整个过程由招标人的监督代表监督。
回避制度
当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况时,应该回避:
(1)与本次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2)与本次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持有投标人股份的或持有投标人股份的企业的专家。
违反以上四项内容,故意隐瞒事实不予回避而导致招标不公或失败的专家,招标人将禁止其参与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项目评标,同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开标、评标与定标开标地点和时间
开标地点:河曲巡镇中学办公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点开始。
开标
参加开标的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缺席的视为撤回投标。
招标人将邀请监督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对开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投标书一律当场开封。
招标人开标时,各投标人代表首先检查各自投标书外包封是否完整。
投标书开封后,将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任一情况不符的,视为废标。
(一)投标书内标明的投标人与实际投标人一致;
(二)投标书包含投标书(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三)投标书正副本全部加盖骑缝章。
如投标人一致且投标书符合要求,监督见证机构、投标人及监督代表须现场签字确认。
不予开封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或销毁。
评标过程的保密
对投标书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都属于保密范围,均不得向他人透露。
投标人在投标书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过程中,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评标采用全过程封闭式进行。
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加强自我保密意识,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投标书内容泄露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投标书审查
形式审查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书进行形式审查。投标承诺书未正确签署的,认定为废标。
资格审查
在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中报名条件的,认定为合格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报名条件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评分
评分程序
(一)每个评委对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
(二)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数为该投标人的评标分(取小数点后两位);
(三)评标委员会按款“中标人与替补中标人”的原则,确定各组中标人候选人和替补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分相同且影响评标结果的确定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四)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评分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提供的各项分析、方案和承诺必须具体、真实和切实可行,否则减少得分或不得分。
(二)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方案要在保障投标人取得一定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其服务质量与市场竞争力。
(三)投标人的各项方案能从根本上保障提供安全饮食。
(四)各项明细分不得高于该项目设定的最高分值。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委、招标方监督代表及河曲巡镇中学代表进行签字确认。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和推荐中标人过程中有不公正的行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出质疑,并向监察部门报告。经监察部门调查证实确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如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行为无异议,应在三天内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顺序依法给予确认评标结果。
中标人的确定
经确认的评标结果在河曲巡镇中学网站上公示一周。
公示期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有异议的投标人的投诉。投诉人须提供书面申诉材料和可核查的证明材料,并正式签署。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匿名投诉。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接到书面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最终接受评标结果。除非有证据证明并经监察部门确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和推荐中标人过程中有违法的行为,否则招标人将接受评标结果并确定中标人。
如果有证据证明并经监察部门确认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和推荐中标人过程中有违法的行为,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中标通知书
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个五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为《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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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署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正式的《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提供的一致,并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人中标的投标书有实质性的差异。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
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招标文件条或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其所中标的区食堂经营权授予替补中标人。如果替补中标人不愿签订合同和承诺书的,则由招标人收回标的或重新招标。
替补中标人资格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周内有效。
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主要条款为本招标文件第四篇所附的《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承包合同》所陈述的内容。
招标人与中标人所签订的最终合同,不得对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及中标的投标书、招标文件有实质性的修改。
投标书的保存
投标书由河曲巡镇中学保留,招标人保留中标人和替补中标人的副本各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保留所有投标书副本各两份,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保留的投标书保密,保密期限1年。
九、履约与考核 履约 1.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进场经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招标人将收回其中标的全部经营权,且年内不接受该中标人参与学校经营权投标。 2.收回的经营权,如在替补中标人有效期内的,由替补中标人替补经营;如超出替补中标人有效期的,由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中标人在开始经营中标项目前一周内应以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对中标人投标承诺中人员配备、投入设施等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履行承诺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收回本次招标授予中标人的全部经营权,由替补中标人经营。日常监管
学校对中标人的日常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管,主要通过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及接受师生投诉的方式进行。监管主要内容有:
1货物食品的采购、验收与贮存:
(1)采购的货物食品不得有腐败变质、劣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
(2)采购的肉类必须有相关的防疫检疫证,大米、食用油须有合格的检验报告单,有二维码能溯源。
(3)采购的定量包装类食品,必须包装完整,符合食品应有的品名、厂名、厂址等,并能溯源。
(4)物品贮存有专人负责,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并有标签标识;散装食品应存放于密闭容器内,并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得采购和出售劣质食品。
2环境卫生:
(1)食堂内要整洁无积尘、蛛网、无积水杂物。室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孳生地,实施有效防范措施。
(2)垃圾应盖好存放,及时按要求处理。
(3)要由食品卫生部门认可的正规公司回收,每天及时处理。
(4)食品分类摆放有序,标识明确。
(5)做好采购、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0克)、潲水、消毒等台账登记和员工培训记录。
(6)做好销售服务,不得与师生不得发生争吵。
食堂监管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按以上要求对食堂进行检查,同时广泛听取师生、职工意见,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替补中标人约定替补中标人替补资格有效期为个1月,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有效期内替补中标人有权对招标人依本招标文件规定收回的经营权提出替补经营要求。
在规定的投入运营截止之日(包括经招标人同意延期投入的截止之日),中标人因各种原因放弃标的,则由替补中标人补上。
替补中标人必须按其投标书承诺的经营方案和服务质量承诺方案进行经营,且必须满足当时国家、省、市有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经营资格和条件。
替补中标人经营权使用年限为原中标人本次招标取得的经营权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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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封面格式式样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
小一号宋体加粗
经营权招标
…………………一号宋体加粗
投标书…………小初号宋体加粗
(正本)…………小初号宋体加粗(分正本、副本两种)
投 标 人:………二号宋体加粗
联 系 人:………二号宋体加粗
联系电话:………二号宋体加粗
电子邮箱:………二号宋体加粗
年 月……………二号宋体加粗
()投标书扉页格式式样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
…小一号宋体加粗
经营权招标
…………一号宋体加粗
投标书…………小初号宋体加粗
(正本)…………小初号宋体加粗(分正本、副本两种)
(以下小四号宋体加粗)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名)
总经理: (签名)
投标书签字人: (职务或职称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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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书目录……………三号仿宋体加粗
(以下四号仿宋体)
前言
一、企业基本情况
4、企业管理团队情况5、企业供货渠道管理
6、同类型项目业绩经验
二、经营服务方案
1、承包经营实施报告;2、经营服务方案;3、食堂维护方案
4、食堂管理安全保证及应急方案
5、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方案
6、优惠师生方案
7、承诺方案
三、附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见第二篇“六、表格格式式样”表)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四、投标承诺书格式式样 投 标 承 诺 书……………三号仿宋体加粗 (以下四号仿宋体) 我谨代表本公司向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郑重承诺:本公司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书”)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本投标书已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本公司同意此次经营权招标所制定的招标程序、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并承诺承担本次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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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文 件 报 送 函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
根据《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文件》,经正式授权,本人 ,职务 谨代表 (投标人全称)提交下述文件:投标书正本 份、投标书副本 份。
本单位愿意参加此次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的招投标,并保证提交的投标书及其所提供的数据是真实的。
据此函,签字人谨代表 (投标人名称)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书”)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自送达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如中标,则其有效期延伸至整个合同有效期)。
4、如果我方在提交投标书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申请的,我方同意贵方不退回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5、我方同意并保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同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因提供不真实数据或资料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6、我方同意关于此次河曲县巡镇中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制定的招标程序、评分标准和办法,并认同据此产生的评标结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邮编 :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企业投标人法人代表:
姓名 职务
(本人签名):
投标方全称(公章):
签字代表(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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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寸) | |||
出生日期 | 籍贯 | |||||
学历 | 职称 | |||||
单位职务 | ||||||
身份证号码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注:随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评价的总体原则是:真实可靠、科学合理、现实可行。总分为15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
河曲县巡镇中学校区食堂经营权招标评分标准
项目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
企业基本情况(共80分) | |||
企业 资质 | .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得10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企业纳税情况 | 有提供年年纳税情况或纳税报告的,得分。(提供注册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 荣誉 | 有良好的经营口碑,提供现经营单位信誉良好证明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近年内所经营单位获省、市、县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彰或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分别得10分、7分、4分,此项分数不重复累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
企业管理团队情况 | 企业派驻食堂任职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或厨师证,有得分,无得分;具有公共营养师证,有得分,无得分;具有面点师证,有得分,无得分;具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有得分,无得分;(提供企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在投标单位购买的近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或企业与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企业供货渠道管理 | 学校食堂的米、油、肉大宗食品等须从正规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选择采购(提供相关农副产品配送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并承诺,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不承诺的不得分)。企业自有农副产品配送公司,有得分;签约有农副产品配送公司,有得分;无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不承诺的不得分)。 | ||
同类型项目业绩经验 | 投标人近年内经营过学校食堂(食堂就餐人数规模达到人或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分(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内无法体现人员数量的由合同业主方出具证明文件一并提供,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
经营服务方案(共70分) | |||
承包经营实施报告 | 对学校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供实施本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报告中具有申领或年审规定的以下制度的落实措施:(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职管理人员、中级或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设施、设备;(三)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四)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评委对投标人承包经营实施报告的质量等级评判: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经营服务方案 | 经营总体方案。 (1)对学校的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可操作的经营服务方案,方案至少须包含有公司管理架构与责任体系、食堂日常经营管理模式、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食堂岗位职责、各类台账登记制度、食堂采购管理制度、食堂仓库管理制度。 (2)学生参与食堂民主监督管理和勤工俭学管理等制度、其它服务管理。 评委对经营服务方案的质量等级评判(重点研判食堂管理和学生的需求、人员配置齐全、经营活动细节的一致性和可行性):对基础菜谱质量等级和合理性、营养性、价格进行评判: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食堂维护方案 | 对比各投标人食堂维护方案及水电维护方案(主要考察投标人的食堂燃气灶及备用燃柴灶的维护方案、食堂水电的维护方案及食堂加工机械设备的维护方案)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食堂管理安全保证及应急方案 | 企业有能力解决现场厨房的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改造装修、场地等问题),自有或签约有配送餐公司,确保能准时供餐,评委对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应急中的综合实力进行评估:对比各投标人食堂消防安全方案、用电用气安全方案、食品卫生安全的保证措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环境保洁及垃圾分类方案 | 对比各投标人环境保洁程序方案,防潮、防蝇、防虫方案、垃圾分类和处理方案,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优惠师生方案 | 针对招标人目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优惠师生的方案。 评委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优惠的力度给予评判。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承诺 方案 | 1、承诺按学校要求时间经营,膳食标准:确保膳食安全、卫生、美味可口;采用二维码包装的粮油大米质量要达到二级米及以上标准;正餐米饭管饱。 2、承诺燃气由中标人自负,水、电实行逐月抄表按当时价格计价收费,每年必须按上级要求购买校园卫生食品责任险。 3、承诺后续维修及新添置设备等费用自行负责(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支付的除外),合同中止或期满不再续约时,按时搬出食堂内所有属于中标人的货物食品,新添置可移动的设备等用品自行处理。 4、承诺如果中标后拟更改学校现有食堂的不动产,必须事先报告,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动工,合同中止或期满不再续约时,中标人不准拆除损毁一切设施,以届时现状将物业无偿交回,学校不负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5、承诺在经营期间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员工健康证复印件给学校存档,并在经营期内加强食堂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培训。 6、承诺食堂工作人员的用工由中标人负责招聘、使用、管理和付酬,与学校无关,但必须符合国家、省及市相关用工规定并办理用工手续(如按《劳动法》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7、承诺中标后每学期接受学校相关考核次,接受学校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按学校要求的时间进行经营。如遇停电、停水等特别情况也必须想办法提供服务。 8、承诺确保食堂的安全和卫生,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9、承诺合同期内,如有合法理由,双方均可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如中标人请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学校,学校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如学校非因不可抗力、市级以上(含)政府的政策变更、下述第款、款原因请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征得中标人同意。 10、承诺合同期内,凡出现下述情况,学校有权随时终止承包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中标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给学校造成损失;中标人不能保证食堂货物食品质量和安全,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的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如发生安全事故)。 11、承诺充分考虑到合同期内的工人工资福利及物价上涨、学生人数增减变动等因素,应保证投入足够的管理物品及服务人员。评委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评判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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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食堂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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