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机场集团购置营运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机场集团购置营运车辆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机场集团购置营运车辆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机场集团购置营运车辆项目,招标人为民航西藏自治区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机场集团购置营运车辆项目。
2.2招标编号:GXTC-C-********。
2.3招标范围: 购置10辆中型客车、26辆大型营运客车(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西藏机场集团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如出现特殊情况,具体的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必须服从项目建设计划及业主的安排,客观因素涉及交付延期的须提前15日申报建设方审批。
2.6技术性能指标:货物技术指标达到《青藏高原营运客车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提供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所投车辆通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3.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任何一条均判定为资格不合格,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2: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元四楼 (平安保险楼上)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0 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2栋2单元四楼(平安保险楼上)。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站上发布。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航西藏自治区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拉萨贡嘎机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
联系人:尼玛玉珍 联系人:向仕娟
电话:0891-******* 电话:0891-******* 186*****654
传真: / 传真:089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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