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车辆段1-1.5吨电瓶叉车询价采购公告

焦作车辆段1-1.5吨电瓶叉车询价采购公告

焦作车辆段1-1.5吨电瓶叉车询价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LJSKXJ2023-014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焦作车辆段1-1.5吨电瓶叉车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JLJSKXJ2023-014

三、询价物资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瓶叉车

1-1.5

1

承载1吨或1.5吨均可

1.交货地点:焦作车辆段焦作检修车间。

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货。

3.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焦作车辆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不接受报价单中的预付款条件,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潜在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采购范围。

3.报价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报价产品应符合国标、铁标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报价的情况(须附声明)。

4.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注册的供应商应及时注册。

5.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报价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报价,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报价的情况。报价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价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cn/">https://cg.*****.cn/)”完成注册,于2023年10月4日17:00时前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请于2023年10月10日9:00时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含税价,税率约定为13%,保留两位小数),并以快递(密封)邮寄形式送至焦作车辆段技术科(不接受电话、传真报价)。提交时间以收到快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项目中分包物资按询价标段分别报价,包件中物资明细有预算单价要求的,不允许超预算单价,不接受超预算、包件拆分报价。

4.投标人应将报价通知书资料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信袋封条上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报价通知书将不被接受。

5.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随同报价单原件一同通过邮寄等形式焦作车辆段技术科。

6.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7.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吴工 联系电话:0391-*******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391-*******

传真:0391-*******邮编:******

通信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月山镇月山二号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作车辆段技术科101室,联系人:吴超,联系电话:0391-*******

六、采购规则:

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七、供货要求:

1.供货数量:1台。

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到货。

4.若不能按期供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供应商日常信用评价。

焦作车辆段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焦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瓶叉车 车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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