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审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审计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审计项目 (项目编号:JZD-TJ23-082)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审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联系电话:牛老师 130*****91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D-TJ23-082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电信诈骗犯罪涉案资金专业会计师审计项目
预算金额:196.8889万元
最高限价:196.888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6.8889 196.8889 其他会计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减免申报明细表,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其他应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供依法网上申报缴税所在官方网站的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四)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联系电话:牛老师 130*****915)。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获取报名登记表及对公付款信息。(2)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标书费实际到账时间及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天津市公安刑事侦查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碧祥路16号新兴园7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30*****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牛老师
电 话:130*****91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 会计师 审计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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