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宝鸡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298号长海大厦9层9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20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ZBBJ2023-2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脱水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1-2 | 医用光学仪器 | 术中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0,000.00 | 1,800,000.00 |
1-3 | 其他医疗设备 | 包埋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1-4 | 医用光学仪器 | 共览显微镜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合同包2(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医用内窥镜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0 | 5,300,000.00 |
2-2 | 医用内窥镜 | 纤维支气管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合同包3(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医疗设备 | 吸脂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400,000.00 |
3-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合同包4(合同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超声波创口清洗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 | 300,000.00 |
4-2 | 临床检验设备 | PRP离心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合同包5(合同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臭氧水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合同包6(合同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6-1 | 手术室设备及附件 | 外科手术工作站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1,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合同包2(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合同包3(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合同包4(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合同包5(合同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合同包6(合同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以上政策如有变动以最新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2(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3(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4(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5(合同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合同包6(合同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授权: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其开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7)投标产品经营资质: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家的须出具投标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设备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文件。(8)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时间: 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吉祥路298号长海大厦9层9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28层K座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28层K座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每包,售后不退。
名称:宝鸡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43号
联系方式:180*****009
名称: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28层K座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雷璐
电话:029-********
陕西盛鑫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8日
标签: 医疗设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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