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养殖户粪污处理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赫章县养殖户粪污处理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赫章县养殖户粪污处理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赫章县农业农村局,隶属赫章县人民政府管辖,代表县人民
政府行使统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职能。现有职工130人,其
中:行政公务员24人,行政工勤 4 人;专业技术人员78人(高
级农艺师7人、高级畜牧师6人,农艺师24人、兽医师5人、
畜牧师5人、工程师2人,助理农艺师12人、助理兽医师6人、
助理畜牧师4人、助理工程师5人、助理农经师2人、助教1人),
事业管理10人、事业工勤12人;内设办公室、政工股、市场信
息股、发展计划股、畜牧综合股、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股、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管股、法规股、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农业
生态与农村能源管理股10个机构,下设16个事业单位:农业技
术推广站、土肥站、农业经营管理站、植保质检站、农广校、种
子管理站、农村环境与资源管理站、农田基本建设管理站、农产
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果蔬站、农业产业化经营办公室、农业综
合执法大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禽品种改良站、生态畜
牧业发展中心、水产站。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

(一)畜牧产业发展现状

全县生猪存栏30.27万头(其中能繁母猪3.03头),同比增长3.14%;出栏33.2头,同比增长8.35%。牛存栏9.46头,同比增长4.86%;出栏肉牛3.56万头,同比增长7.14%。家禽存栏500.5万羽(其中蛋鸡存栏419.36万羽),同比增长19.36%;出栏420.22羽,同比增长34.49%。肉类总产量4.58万吨,同比增长11.99%;其中猪肉产量3.15万吨,同比增长8.36%;牛肉产量0.49万吨,同比增长7.53%。禽蛋产量1.9万吨,同比增6.34%。规模以上养殖场(户)仅有1945家,养殖生猪6.91万头、肉牛0.6万头、羊5.45万只、家禽204.57万羽,规模养殖占比小。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合规性

1.项目实施必要性

农村畜禽养殖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养殖程度低,传统的“散、小”养殖模式还比较突出,养殖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不完善,粪污乱堆乱排,污水流入池塘、溪流汇入江河,污染水体;一到夏季,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滋生蚊虫,严重影响了周围人居环境,人民群众健康受到威胁。进一步完善赫章县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设施设备,是直接有效治理畜禽养殖粪污,提升人居环境的有效措施,是加快赫章县现代山地生态畜牧业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2.项目实施可行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类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20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放在了首位。在畜牧产业中,农村传统的养殖方式还占有较大比重,而畜禽养殖污染是农村人居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治理好畜禽养殖环境,抓好畜牧业生产,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类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愿望越来越迫切,治理人居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高,自觉参与、支持项目实施。

3.项目实施合规性

项目的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国家健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绿化美化乡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享受相关激励和政策扶持。

三、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赫章县农业农村局 谭享刚

四、主管单位及负责人:赫章县乡村振兴局 谭 巍

五、技术依托单位及负责人:赫章县农业农村局谭享刚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赫章县养殖户粪污处理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

(二)项目性质:新建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赫章县2023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赫府发﹝2023﹞2号)《赫章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赫财农﹝2023﹞13号)整合及下达赫章县粪污处理设施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资金500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3年4~8月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补助方案

1.建设地点及覆盖养殖农户。项目由乡镇组织农户申报,结合乡镇申报情况,经2023年3月14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项目选择雉街乡、松林坡乡、威奢乡、兴发乡、古达、铁匠乡、安乐溪乡、珠市乡、罗州乡、七家湾街道、可乐乡、哲庄镇、古基、朱明、水塘堡乡、财神镇等16个乡镇实施,覆盖养殖农户500户。详见附件2

2.补助标准。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每立方米补助1000元。每户建修建化粪池8~12立方米,每立方米补助1000元,低于8立方米不予补助,高于12立方米的按12立方米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不超于*****元。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6个乡镇(街道)500户养殖农户新建化粪池5000立方米,化粪池实行三级沉淀(含雨污分离排污管、排污沟等)。

4.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1)宣传发动。项目前期由各乡镇做好宣传,向养殖户宣传修建化粪池能对养殖粪污进行收纳、处理,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脏、乱、差现状,提供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引领群众建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养殖户积极性,主动参与项目实施。

(2)养殖农户选择。项目乡镇组织各村养殖户按照养殖育肥猪存栏10头以上(能繁母猪5头以上)、肉牛5头以上的养殖规模标准进行申报。将化粪池修建土地合法、合规,积极性高、有修建意愿的养殖户纳入项目农户,经村、乡镇(街道)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作为项目实施农户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经公示备案的项目农户不准更改调整。项目实施农户选择应做到公平、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将财政供养人员及家属纳入项目实施农户。

(3)项目实施。项目由农业农村局和涉及乡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县级项目实施方案报赫章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批复,项目监督、检查、指导、抽查复核、报账资料收集审核及资金支付。项目乡镇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根据县级实施方案,编制适合本乡镇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项目实施前乡镇与农户签订协议书,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由养殖农户自行修建;乡镇在项目实施前,对实施农户选择是否符合要求、修建地点是否占用基本农田及耕地等要审核把关到位;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的全程指导及监管,并接受县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以保证化粪池修建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实施完成。

(4)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项目乡镇(街道)组织全覆盖乡级验收、收集完善项目农户花名册、项目实施过程图片,乡级验收报告等资料申请县级复核,县级根据乡镇项目所涉及的村按村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项目农户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出具复核报告,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再次进行复核,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取消补助。

(5)资金支付。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乡镇(街道)负责收集项目养殖户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补助花名册、项目公示公告资料、乡级验收报告、项目建设过程图片等资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支付项目资金,资金通过“一卡通”账户直接补助到养殖农户。

(6)档案管理。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要求,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文件、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养殖户备案清单、打款花名册及凭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绩效监控表、项目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县级验收报告、项目监督检查材料、项目建前、建中、建后图片等资料规范装档。

(六)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后,修建的化粪池年可贮存、处理粪污约*****吨,养殖出栏生猪5560头,实现养殖收入1112万元;粪肥进行还田利用,实现种养循环生态养殖模式,可种植农作物6700亩,减少化肥施用536吨,节约种植成本134万元,既减少了养殖粪污对环境污染,又减少了种植化肥投入,有效推进化肥减量行动。同时,改善项目覆盖区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了乡村宜居,对保持农村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七)利益联结机制

项目覆盖的16个乡镇(街道)500户养殖农户直接受益,通过修建完善养殖户粪污处设施,对养殖产生的粪污进行收纳、贮存、处理并还田利用,减少畜禽养殖粪污乱堆乱排,有效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周边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满意度及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

(八)项目实施主要技术方案

1.化粪池设计标准。以年生猪存栏20头为例:1头生猪日产尿液4kg,20头日产生尿液80kg;1头猪日用水量5kg,养殖用水进入粪污系数为0.45,20头产生用水转污液45kg,共计产生粪污125kg,清粪周期为90天,90天粪污产生量为*****kg,每立方米粪污约1000kg,需建化粪池11.25立方米,化粪池修建参考图纸(附件3)。三级容积比例2:1:3,如因地形受限,长、宽、高可进行适当调整。

2.化粪池选址。化粪池修建地点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选址在离养殖户圈舍最近的地方,由乡镇(街道)规划,不在乡村规划的拆迁范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土地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化粪池修建技术。化粪池分成三格,实行三级沉淀,三格化粪池容积比例为2:1:3。用双砖砌墙,墙体厚度不低于24cm,池底地面用10cm垫层加10cm厚的混凝土硬化,四壁和池底均作防渗漏处理,池顶打10cm水泥盖板封盖;每格化粪池顶部留一清污口,统一设计在每格池顶中间,清污口高出盖顶20cm,加盖水泥盖板,厚度不低于10cm;一级池顶部安装排气管道,高出池顶100cm;一级池、二级池和二级池、三级池之间用直径10cm塑料管连接为“┌”状过粪管道,过粪管道上口距池顶20cm,应错位安装,不在同一水平直线上;连通二级池的过粪管道下口距池底应低于连通三级池的过粪管道下口。清理粪污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严禁明火靠近清污口,清粪人员从清污口进入化粪池。

4.粪污处理技术。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圈舍内粪便通过人工或机械干清粪工艺,将固体粪便清除到发酵地点,进行堆积发酵为粪肥利用。从圈舍排污口排出的液体粪污,通过排污沟或排污管道接入化粪池,每间圈舍排污口之间用管道串联或修建排污沟,并用盖板封盖,不能和雨水混流进入化粪池,做到雨污分离,输送入第一级化粪池。

(九)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申报立项(2023年4月)完成项目申报及方案编制、审核、批复。

2.实施阶段(2023年4~7月底):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3.验收阶段(2023年8月):项目实施乡镇组织全覆盖验收,收集完善相关验收资料申请县级复核,复核合格后收集完善资料,完成报账。

(十)资产权属

化粪池验收后,由养殖户自行使用和后续管护,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掌握化粪池使用安全知识,定期清理粪污还田利用,严禁池内粪污外溢污染环境,确保化粪池发挥应有的效益。

(十一)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班,项目涉及乡镇要成立综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对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管,对项目实施农户、土地使用、项目合规性、资料真实性等进行严格把关。

七、公示公告

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受益对象和减贫带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等。

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监管

该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和有关财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执行,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和要求进行列支,严格执行省市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及公示公开。项目建设全过程必须张榜公示,主动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监督。项目监督管理实行公示公告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制等。

附件1

化粪池修建参考图纸





附件2

赫章县2023年第一批粪污处理化粪池修建补助项目实施计划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区

乡镇

计划户数

建化粪池
(立方米)

补助单价(1000元/立方米)

补助资金
(元)

1

赫章县

雉街乡

30

300

1000

******

2

赫章县

松林坡乡

40

400

1000

******

3

赫章县

威奢乡

25

250

1000

******

4

赫章县

兴发乡

34

340

1000

******

5

赫章县

古达

32

320

1000

3*****

6

赫章县

铁匠乡

30

300

1000

******

7

赫章县

安乐溪乡

30

300

1000

******

8

赫章县

珠市乡

35

350

1000

******

9

赫章县

罗州乡

35

350

1000

******

10

赫章县

七家湾街道

10

100

1000

******

11

赫章县

可乐乡

35

350

1000

******

12

赫章县

哲庄镇

40

400

1000

******

13

赫章县

古基镇

30

300

1000

******

14

赫章县

朱明镇

29

290

1000

******

15

赫章县

水塘堡乡

25

250

1000

******

16

赫章县

财神镇

40

400

1000

******

合计


500

500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化粪池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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