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就《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C-AJ2023-031

二、项目名称: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茶叶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招标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价

1

直条型茶叶生产线

连续式茶叶理条机

详见招标文件

2台

180万元

2

茶叶输送机1

1台

3

茶叶风选机

1台

4

茶叶回潮机

1台

5

茶叶杀青理条机

8台

6

茶叶输送机2

1台

7

茶叶输送机3

2台

8

茶叶烘焙机

3台

9

卷曲型茶叶生产线

茶叶热风杀青机

1台

10

茶叶风选机

1台

11

茶叶回潮机

2台

12

茶叶输送机4

1台

13

茶叶输送机5

1台

14

茶叶揉捻机

2台

15

茶叶滚筒杀青机

2台

16

茶叶烘干机

1台

17

茶叶输送机6

2台

18

配套设备

茶叶摊青机

49台

19

茶机配套件

1套

20

配套筛网

36个

21

配套架子

3个

22


安装服务费

1次

注:

1、本项目总预算为18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购人除提供安装所需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由中标人负责)、设备存放场地以外,从设备设备设计至验收合格与本项目相关费用、质保期内服务费、税金、代理费及其他所需费用等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内。(采购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项目工期: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0天内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

4、最终结算金额按中标价格和实际使用数量进行合计;

5、供应商应对现场进行踏勘,对设备运输、布置进行设计优化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并实施,费用应全部包含在报价中。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联系邮箱:anjibicheng@163.com,电话0572-*******,联系人何贝。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1、报名登记表;

4.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时整。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原梅溪镇国土所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到账。

帐户名: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帐 号:201 000 259 134 266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本招标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干溪桥供销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136*****119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何 贝 联系电话:0572-*******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后寨路东城花园北门

3、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梅溪分中心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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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茶叶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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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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