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省、市《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旱作雨养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在2022年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实现采补平衡后,2023年继续维持有关节水量,巩固压采成效。为加快推进旱作雨养落实,切实减少地下水开采,完成我区年度农业节水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实施旱作雨养*****.83亩,亩节水190立方米。地块面积基本延续2022年的面积,涉及全区15个乡镇。(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2)
二、实施要求
(一)实施内容。旱作雨养种植即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将水浇地改为旱地,采取抗旱保墒耕作方式,利用自然降水发展农业生产,统一关停取水井,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实施区域以单井控制的水浇地面积为单元,集中连片实施,有条件的要整村推进。主要是将水浇地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改为旱地种植,或将小麦、玉米等耗水较多作物,改种为杂粮杂豆、甘薯、花生、油菜籽、油葵等抗旱耐旱作物,实行旱作雨养种植,亩均减少农业用水190立方米左右。
各乡镇指导农民选择种植适季适水的旱作雨养作物和适宜的种植管理技术,实施切合本地的抗旱保墒耕作方式,具体种植作物(品种)由农户自选,种植方式由农户自定。实施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底。
(二)关键步骤
1.编制方案,压实责任。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涉及乡(镇)、村)、各乡镇结合实际本乡镇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内容、种植作物、关井措施、关井数量、推进措施等。
2.分解任务,落实落细。结合各乡镇种植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将全区旱作雨养任务*****.83亩分解到各乡镇,乡镇根据区级任务,落实到村、农户和地块。在项目落实地块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在保证完成全区总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地块位置。各乡镇、村要对项目实施地块进行核实,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乡村两级将任务分解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2023年9月初完成。
3.签订协议,规范实施。各乡镇、村与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经营主体签订实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农业生产关键季节的指导工作,此项工作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相关地块取水井关停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区供电公司负责断电,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各乡镇关井,统计上报关井数量,监督项目区已关停机井是否启用。
4.组织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对年度任务落实、公开公示、关井数量、补贴对象、种植模式、压减农业用水量等情况进行自验,2024年8月10日前完成。
5.绩效评价,进行通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落实任务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估),结果适时通报并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依据。此项工作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三)补助政策
对承担旱作雨养任务的农户予以适当补助。补贴标准800元/亩,所需资金按照省方案要求,由省、市、区三级共同筹措。省级每亩补助340.4元,不足部分由市区共同筹措。
补助资金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发放,经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统一发放到相关乡镇,乡镇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发放到经营主体。补助资金分两批拨付:2023年12月底前,根据签订的协议经第三方核实面积,每亩先拨付省级补助资金340.4元;2024年9月底前,经第三方核实面积后,再拨付市、区配套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旱作雨养项目已列入省人大联动监督的重点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积极推动旱作雨养任务落实。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水浇地退减、取水井统一关停、改种抗旱作物、压减地下水开采等各项任务全面完成;要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等,强化督导,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月研究、季调度、半年总结、年终总结,确保任务目标完成。
(二)落实配套资金。按照上级要求,在用足用好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补齐配套资金,确保农户将水浇地能够退得出、稳得住;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运用市场化办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业节水。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有关部门按时按要求向农民发放补助资金,切实发挥补助资金在农业节水上的导向作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合理安排进度,明确重点工作和时间节点,推动旱作雨养规范有序进行。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和供电公司等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督促各乡镇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同时,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区水利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对组织领导、补贴机制、任务落实、种植模式、关井数量、关井措施、减少农业用水、取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强化指导服务。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农业节水专家指导组,指导农民选用适合当地种植的抗旱耐旱高效作物和品种,向农民推介适宜的旱作雨养种植模式和技术,关键农时季节对农民进行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农民“水改旱”后种植收益不减少。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旱作雨养成熟种植模式、工作典型、节水成效等,引导农民发展旱作雨养种植,为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保定市清苑区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23年度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清单
3.2023年旱作雨养种植项目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
标签: 旱作雨养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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