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5)建融招字第070号
开标时间:2016-01-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发改[2015]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5.86%:84.14%,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
2.3资金来源: 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
2.4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建溪西岸大横镇埂埕新村光明小学南侧约90米,与G205设平面交叉,后建埂埕大桥跨越建溪,之后路线往西北向布设,终点与现有马大线连接,同时兼顾与规划道路相接,路线总长940米。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10m,其中埂埕大桥桥面宽度11.5米。埂埕大桥上部构造采用3×30连续T梁+(83+150+83)米变截面连续刚构,下部构造采用箱墩、柱式墩配桩基础,重力式桥台配扩大基础。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水位为百年一遇,内河Ⅳ级通航要求,地震烈度Ⅵ度。
2.6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内容:
1、路基、路面、桥梁、路线交叉、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路线范围内所有工程详勘、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
2、一般变更图纸。
3、用地放样、挖沟及必要的界桩预制及敷设、征地拆迁图及征迁费用详表、工程量清单等。
4、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施工内容:
1、路基、路面、桥梁、路线交叉、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路线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5项目总投资:6180.6471万元;
2、缺陷责任期修复。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2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投标单位组成。
3.3投标人必须具备:
(1)合法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及以上资质且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联合体主办方须为设计单位。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承担过1座单跨跨径150米及以上且总长30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且由勘察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其项目经理须具有15年及以上的公路勘察设计经验,担任过2个及以上公路勘察设计总负责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若为独立投标人申请:其项目经理须具有15年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2个及以上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
3.5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副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副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在岗员工。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需已办理完延续注册或相应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附上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2月25日至 2015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标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联合体双方共同出具,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5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7日 9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一份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前街17号
邮 编: 353033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二号楼二层,邮编:350003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南平农商银行大横支行;
帐户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大横镇财政所;
帐 号:9050 2220 1001 0991 607731。
用 途:汇款凭证上应注明“ 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渡改桥工程埂埕大桥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未注明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平市鼓楼街22号 电话:*******
2015 年12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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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大桥 设计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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