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破局 动能提级”2023年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皇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分论坛)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数字破局 动能提级”2023年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皇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分论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数字破局 动能提级”2023年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皇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分论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沈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打造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进一步凝聚各方要素,加强交流互动,拟与CSDN(中国专业IT社区)即将落地皇姑的“AI创新论坛”相结合,于2023年10月13日举办“全国AI开发者论坛”暨“数字破局 动能提级”2023年东北亚(沈阳)人才交流大会皇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分论坛,为区域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建设及人才引进提供有力支撑。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沈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打造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信息技术产业集群,进一步凝聚各方要素在沈阳举办:AI创新论坛+高端闭门会
2、服务要求:
2.1 项目服务范围:
邀请来自全国各地优秀企业家,以沈阳市为主。
2.2 项目安排:
(1)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驻沈高校院所、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产业链科创园区代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合计约200人;
(2)邀请全国各地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企业约30家参会,开展招商推介和项目引进。
2.3 项目主要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沈阳市。
(2)邀请行业嘉宾参会
(3)承办整体会务服务
三、商务部分
★1 履约期限:2023年10月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服务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履约地点:沈阳市皇姑区科学技术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及条件:需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70%,
采购人需要在供应商活动举办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总金额的30%;
★4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 号)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 报价说明:本项目报价实行包干制,包括成交供应商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人员费用、场地费、会务费用、宣传、交通、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6 6.1 成交供应商不可因未了解项目现场情况而放弃成交,不履行成交人义务。如因供应商不能正常履约,给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并要求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如放弃成交,所产生的后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2 所安排嘉宾导师在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及(劳动)劳务问题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3 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人不得再向采购人或学员征收其他任何费用。
6.4 供应商不得拒绝或不配合采购人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执行过程及结果的监督检查。
6.5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造成采购人随机抽查不能进行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扣减相应费用补贴:项目执行计划临时发生变化而未向采购人书面报告;未向采购人提供嘉宾导师信息、学员信息等真实信息、联系电话或变更后的联系电话等信息;其影响采购人随机抽查的行为。
6.6 供应商采取其他弄虚作假等手段套取骗取项目经费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培训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回套取骗取的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0月份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完成服务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如供应商现场解密须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网络支持)。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皇姑区科学技术局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齐俭、石增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