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浒溪幸福河湖配套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之安吉灵溪湿地公园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非政府采购国企关于安吉县浒溪幸福河湖配套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之安吉灵溪湿地公园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安吉县浒溪幸福河湖配套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之安吉灵溪湿地公园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安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招标预算价为*******.00元,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CZX2023-437

2、项目名称:安吉县浒溪幸福河湖配套建设提升改造工程之安吉灵溪湿地公园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3、项目地点:浙江省安吉县

4、建设规模:

工程内容包含灵溪公园彩色激光系统、景观细雾系统、竹博园大桥数控摇摆水帘系统、电控系统等,主要在大桥两侧安装数控摇摆水帘,每个侧面设计长度64.5米。主要设备包括各种喷泉喷头64只,潜水泵6台,LED水下灯128只,一维步进电机64套,电磁阀64只,变频器6套,全天候音响系统1套等,合计装机总功率约265.52KW。

5、招标范围:

5.1以上设备及系统为达到现场效果的深化设计;

5.2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及安装一体化,直至项目验收合格移交,项目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均包含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5.3 配套的土建施工,包括电缆井土方开挖、预埋管沟开挖、回填、绿植修复、路面修复工程等。

6、计划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90天。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计材料的施工、安装调试,进入项目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30天无故障,提请验收;整体项目验收合格确保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7、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要求,现场效果符合设计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雾森系统深化设计及供货的能力(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音乐喷泉或雾森系统类业绩合同及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计);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 家,联合体成员在资质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可担任多方角色,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写明。

7、本项目禁止转包,允许专业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上午08:00-下午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建议供应商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购买招标文件,邮箱*********@qq.com,联系人宋涛。

3、标书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20日上午09:00时。

六、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浙江省安吉县安吉交投集团二楼开标室(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拥军路101号)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01 000 283 159 854

开 户 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保证金收据开标现场领取。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2、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及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业务咨询:

1、招标人:安吉县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136*****899

2、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涛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3、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水利局巡查督导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附件: 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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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提升工程 提升改造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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